人物簡介
【生卒】:1499—1561 【介紹】: 明江西吉水人,字南喬,號崦山。嘉靖二年進士。官潛江、新會知縣,歷兵科給事中。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有治績,進南京吏部尚書,改都察院左都御史。居官方峻,砥節(jié)奉公。有《簡肅公遺稿》。維基
周延(1499年—1561年),字南喬,號儼山,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官至左都御史。嘉靖元年壬午科江西鄉(xiāng)試第40名舉人,二年(1523年)聯捷癸未科會試98名、三甲155名進士,任潛江知縣,調新會,政績卓著,入祀兩地名宦祠。嘉靖七年(1528年),擢兵科給事中。朝儀剝奪新建伯王守仁爵位,周延上疏反對,謫太倉州判官,丁憂去職。守喪期滿,補宿州。歷官南京吏部郎中,出為廣東布政使司參政。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遷福建按察使,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遷廣東左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巡撫應天,平定林成之亂,進兵部右侍郎,提督兩廣軍務。嘉靖三十年(1551年),召為刑部左侍郎。歷南京右都御史。次年,任南京禮部尚書,又改兵部。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召為都察院左都御史,考核天下官員,秉公無私。與刑部尚書鄭曉、大理寺卿馬森并稱「三平」。世宗用給事中徐浦之議,令廷臣及督撫舉薦邊才。于是前侍郎郭宗皋,都御史曹邦輔、吳岳,祭酒鄒守益,修撰羅洪先,御史吳悌、方涯,主事唐樞,參政周大禮、曹亨,參議劉志,知府黃華皆在推薦名單中。御史羅廷唯上疏反對,世宗因此以為吏部濫舉,命會同都察院核議。周延與尚書吳鵬等上言,所舉者皆不負人望,世宗不悅,斥責周延等,舉賢之事也從此作罷。嘉靖四十年(1561年),周延卒于官,贈太子太保,謚簡肅。《明史》有傳。
人物簡介
【介紹】: 明山東汶上人,字汝喬。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廬州、保定知府,山西副使、湖廣按察使、山西右布政使,均以清靜得民。累遷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六府,裁冗費十之六七。隆慶間官至南京吏部尚書。清望冠一時,持躬嚴整。卒謚介肅。維基
吳岳(1504年—1570年),字汝喬,號望湖,山東承宣布政使司兗州府汶上縣(今山東省濟寧市汶上縣)人,進士出身。嘉靖七年戊子科山東鄉(xiāng)試第九名舉人,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一百六名,廷試二甲七十一名進士,兵部觀政,授戶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此后督餉宣府,官吏進上羨金數千,吳岳拒絕了。出任廬州府知府。后因丁憂離去,除服后,改保定府知府,有政績。此后歷任山西按察司副使、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任湖廣按察使。嘉靖三十四年十一月,任山西右布政使,次月升任右僉都御史、保定巡撫。奏裁徵發(fā)費十之六七。隨后因病離去。嘉靖四十四年四月起升右副都御史、貴州巡撫,未赴任,次月進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嘉靖四十五年正月,升任吏部右侍郎;同年十一月改左侍郎。隆慶元年(1567年),任南京禮部尚書,同年改南京吏部尚書。隆慶四年,任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后因病卒。明穆宗詔贈太子太保,謚介肅。吳岳為官清廉,尚書馬森稱其生平只見過兩個廉節(jié)之士,就是吳岳和譚大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