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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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河間交河人。
任文登、曹縣知縣,大著貪聲,諂附魏忠賢,為魏黨十孩兒之一。
以薦授御史,追論京察三變,力詆李三才、顧憲成等十五人。
又倚崔呈秀為薦主,鍛成楊、左冤獄。
后因誤令優(yōu)伶演劉瑾酗酒一劇,得罪魏忠賢,削籍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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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35—1614 【介紹】: 明蘇州府長洲人,字汝默,號瑤泉,晚號休林居士。
嘉靖四十一年進(jìn)士。
授修撰。
歷左庶子,掌翰林院事。
以文字受知于張居正,為人溫和不立異。
萬歷六年以吏部侍郎兼東閣大學(xué)士,入預(yù)機務(wù)。
張居正卒,張四維為首輔。
十一年,四維以丁憂歸,時行為首輔,務(wù)為寬大,罷張居正所行考成法。
李三才等以論及時行事貶官,后乃稍擢其官,世因此稱之。
然每承帝意,不能大有建立。
人稱太平宰相。
屢請神宗立太子,而于眾官指斥鄭貴妃,則嫌其“激擾”。
因為言官所攻,求罷而歸。
加至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xué)士。
卒謚文定。
文藻婉麗,朝中無人能及。
有《賜閑堂集》。
槜李詩系·卷四十
字瑤泉蘇州人官宰相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汝默,吳縣人。嘉靖壬戌賜進(jìn)士第一,累官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xué)士謚文定有賜閒堂集
維基
申時行(1535年9月12日—1614年),字汝默,號瑤泉,晚號休休居士,直隸吳縣民籍,長洲縣(今屬蘇州市)人。嘉靖四十一年狀元及第,累官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xué)士,為內(nèi)閣首輔。卒贈太師,謚文定。申時行生于明世宗嘉靖十四年(1535年),其父申士章為一富商。祖父申乾將其自小過繼徐姓舅家,故幼時姓徐。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三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聯(lián)捷壬戌科會試第二十八名,廷試拔為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回歸本宗申姓。后受張居正提拔,曾任禮部右侍郎、吏部右侍郎、左侍郎兼東閣大學(xué)士、禮部尚書、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xué)士。萬歷十一年(1583年),張四維父喪丁憂三年,申時行代理內(nèi)閣首輔。萬歷十三年(1585年),張四維居喪將要期滿時病逝,申時行正式出任首輔。為政以維持局面、調(diào)和皇帝和御史等諫官之間矛盾為主要基調(diào);雖拯救不少觸怒皇帝者的性命,也因此被視為“首鼠兩端”。萬歷十九年(1591年),于擇立儲問題上在明神宗和言官之間試圖調(diào)和爭論,被言官參劾,辭官回蘇州閒居。晚號休休居士。卒于萬歷四十二年(1614年),贈太師,謚文定,賜葬吳山之陽。申時行于首輔任上開創(chuàng)“章奏留中”及“經(jīng)筵取消,改為進(jìn)呈講義”;其本意雖為拯救雒于仁并讓不聽大臣講學(xué)的明神宗至少可以自己看點文字,這兩個慣例的養(yǎng)成都多少促成了萬歷怠政,并徹底切斷皇帝與大臣們交流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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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38—1601 【介紹】: 明山西沁水人,字子明,號晉川。。隆慶二年進(jìn)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累官吏部右侍郎。父卒歸。萬歷二十六年,起工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河漕,塞決口,通運道,以功進(jìn)工部尚書。又奏開泇河(分水河),以改善運道,并力任其役,工程未畢而卒。謚莊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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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東星(1538年—1601年),字子明,號晉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澤州直隸州沁水縣(今山西省沁水縣端氏鎮(zhèn)坪上村)人。
謚莊靖。
嘉靖四十年(1561年),鄉(xiāng)試中式第三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登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九名,三甲七十二名進(jìn)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
當(dāng)時大學(xué)士高拱攝官吏部,以非時考察名義,貶他為蒲城縣丞,之后稍微升任盧氏知縣。
萬歷元年(1573年),擔(dān)任刑部主事,改戶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戶部員外郎。
萬歷五年,擔(dān)任河南僉事。
萬歷七年,擔(dān)任陜西右參議、浙江提學(xué)副使。
萬歷十年,任山東左參政,后升任山東按察使。
萬歷十七年,任陜西按察使,官至湖廣左布政使。
萬歷二十年,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
朝鮮之役起,日本豐臣政權(quán)入侵朝鮮半島,朝鮮王朝向明朝政府告急,當(dāng)時明廷調(diào)遣十萬部隊,會師于天津,準(zhǔn)備救援朝鮮,而當(dāng)時天津、靜海、滄州、河間受到災(zāi)害。
米價飛漲、百姓流離失所。
劉東星請求漕米十萬石救濟(jì)災(zāi)難,民眾因此而得以保全。
劉東星隨后召為左副都御史,進(jìn)吏部右侍郎,以父親老邁,請侍養(yǎng)而歸鄉(xiāng),剛離開時父親已經(jīng)去世。
萬歷二十六年,黃河在單縣黃堌決口,沖毀運河,漕運、河道均被堵塞,明廷起用劉東星為工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黃河漕運。
當(dāng)初尚書潘季馴提議開鑿黃河上流、并使用元朝賈魯所采取的道路浚災(zāi),但效果甚微。
劉東星則在徐州、下邳至宿遷一帶,沿潘季馴治黃故道挑挖開浚,五個月內(nèi)工程結(jié)束,費用僅十萬。
得到萬歷帝嘉獎,晉升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
次年,他拓寬淮河、海河渠道,而此工程當(dāng)初河道總督翁大立、工部尚書朱衡、都御史傅希摯都建議過,河道總督舒應(yīng)龍曾開鑿韓莊一段,但因工程太過艱巨而中止。
劉東星則權(quán)利重啟實施該工程,使得原本預(yù)估120萬的工程費用,僅僅到七萬時,工程已經(jīng)完成三成。
但因日夜操勞,他最終病倒在工地,并死于任內(nèi)。
黃河工程在后任李化龍、李三才等主持下最終完成。
劉東星為官清廉節(jié)儉,天啟初年,謚莊靖。
其墓地位于今沁水縣端氏鎮(zhèn)坪上村,1970年代,地表原有的石馬、石人、石羊、墓碑等均被毀壞,現(xiàn)為沁水縣文物保護(hù)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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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50—1627 【介紹】: 明真定府高邑人,字夢白,號儕鶴,又號清都散客。萬歷二年進(jìn)士。除汝寧推官。遷戶部主事,調(diào)吏部考功,歷文選員外郎。上疏陳干進(jìn)、傾危、州縣、鄉(xiāng)官四大害,觸時相忌,幾獲譴。旋以病歸。再起為考功郎中。二十一年主京察,要路私人,貶斥殆盡。被嚴(yán)旨落職。名益高,與鄒元標(biāo)、顧憲成海內(nèi)擬之漢朝“三君”。光宗立,起為太常少卿,繼遷左都御史。尋任吏部尚書。在官慨然以整齊天下為己任,銳意澄清,政府及中貴亦不得有所干請。魏忠賢初頗重之,以介一中書被拒,始生惡感。故人子魏廣微入閣,三至南星門,皆拒不見。廣微恨刺骨,乃與忠賢共排南星。南星搜羅遺佚,中外方忻忻望治。四年,魏忠賢責(zé)南星等“朋謀結(jié)黨”,矯旨放歸。又誣以贓罪,削籍,戍代州卒。崇禎初謚忠毅。有《史韻》、《學(xué)庸正說》等。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夢白,高邑人。萬歷甲戌進(jìn)士,除汝寧推官,入歷吏部郎中,謫判平定州。天啟初,起太常卿,歷左都御史,進(jìn)吏部尚書,謫戍代州。崇禛初,賜謚忠毅,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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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南星(1550年—1628年1月23日),字夢白,號儕鶴,別號清都散客,直隸高邑縣(今河北)人,明朝東林黨政治人物、文學(xué)家,萬歷甲戌進(jìn)士。
天啟間,官至吏部尚書,因不受魏忠賢拉攏,遣戍代州。
崇禎時平反,追謚忠毅。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七十一名。
萬歷二年(1574年)甲戌科進(jìn)士,任河南汝寧府(今汝南縣)推官,治行廉平。
后歷任戶部主事、吏部考功、文選員外郎。
為人嫉惡如仇,因直言上疏,陳述時政四大害,觸犯時忌,乞歸鄉(xiāng)里。
再起考郎中,主京察,罷黜貪官污吏,不久遭誣陷,斥為民。
后來居于家鄉(xiāng)的趙南星名聲日益高漲,與顧憲成、鄒元標(biāo)并稱「東林三君」,朝野請求起用趙南星的上書數(shù)以百計,但都沒有被采納。
明光宗時,起為太常少卿、左都御史,慨然以整齊天下為任,大力打擊不法官吏。
天啟三年(1623年),改任吏部尚書,期間公正無私,拒絕了權(quán)貴的求官請托,另一方面又起用有清廉正直名聲、廣被百姓贊譽的正人于朝列庶位。
史稱當(dāng)時朝廷「眾正盈朝」、「群賢滿朝」、「中外忻忻望治」,熹宗也曾稱贊趙南星「老成清正」、「深切銓政」。
宦官魏忠賢曾雅重他,在熹宗面前稱贊他是能臣,但他不接受其拉攏,反而正色警戒魏忠賢說「主上沖齡,我輩內(nèi)外臣子宜各努力為善。
」,終于得罪魏忠賢。
大學(xué)士魏廣微是萬歷名臣魏允貞之子,趙南星向與魏允貞相熟,但因魏廣微后來諂附魏忠賢,因而嘆息說「見存(魏允貞的字號)無兒。
」,又責(zé)怪魏廣微曾議論東林前輩李三才,因而使得魏廣微也深恨趙南星。
后來在廷推山西巡撫時,趙南星知道謝應(yīng)祥為人清廉,于是為謝應(yīng)祥美言「沉靜有為,能稱其職」,力薦起用其為山西巡撫,但被大學(xué)士魏廣微從中作梗,并被御使陳九疇彈劾趙南星在廷推力挺謝應(yīng)祥,是為了報答謝應(yīng)祥曾經(jīng)提拔魏大中,使得熹宗對「朋謀結(jié)黨」而震怒,趙南星也因而被逼乞休請辭。
御使張訥也因為其兄張樸沒有得到山西巡撫官職,而誣蔑趙南星有壞政十罪,使趙南星被削籍。
閹黨后來詆毀趙南星貪贓一萬五千兩,趙南星素清貧,幸好親朋故友的捐助湊齊后,才倖幸獲釋,但仍被謫戍代州。
四年后病卒。
崇禎初,追贈為太子太保,追謚為忠毅。
世以趙南星、鄒元標(biāo)、顧憲成稱“東林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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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蘇州府吳縣人,字圣起,號寧方。
萬歷八年進(jìn)士。
授貴溪知縣,擢兵部主事,進(jìn)員外郎,出為浙江提學(xué)僉事,官至廣東海北道副使。
執(zhí)法不避貴幸。
對當(dāng)世公卿大夫多所譏評,于李三才、于玉立尤甚。
有《林居漫錄》、《彈園雜志》、《逸我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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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袁萃,字圣起,南京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萬歷五年(1580年)庚辰科中會試,因丁憂,萬歷八年補殿試,成進(jìn)士,授貴溪知縣。擢兵部主事,進(jìn)員外郎,署職方司。李成梁子李如楨求為錦衣衛(wèi)指揮使,伍袁萃力爭,最終此事未成。出任為浙江提學(xué)僉事,萬歷二十六年(1601年),擔(dān)任湖廣左參議。萬歷三十一年,任廣東右參議,后升任廣東海北道副使。著有《遵典集》、《林居漫錄》、《林居漫錄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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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忻(1556年—1616年),字慕之,號春寰,陜西鞏昌府秦州軍籍。
進(jìn)士出身。
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陜西鄉(xiāng)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jìn)士,初授山西臨汾縣知縣,刑清政簡,官民親若父子。
三十年擢為工科給事中。
三十四年正月,升兵科右給事中,二月改左給事中,八月典試湖廣。
時三殿大工方興,閹商扶同破冒幾百萬,忻疏發(fā)其奸,請躬往檢稽,遂減費十之五。
李廷機、朱賡皆以沈一貫牽引入閣,賡獨踞相位尤久,忻皆抗疏論列。
李三才以勁直為言者誣詆,特疏救之。
其論陵寢、河工諸疏,尤切中事宜。
三十六年,升禮科給事中。
請郊祀,請日講,請定儲,諫礦稅,疏凡數(shù)十上,直聲震朝野。
神宗為撤回稅監(jiān)梁永,且除秦州礦稅。
晉太常寺少卿署正卿,三疏乞親郊廟,不報,遂引疾歸里卒,父子俱崇祀鄉(xiāng)賢。
著有《欲焚草》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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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徽州府歙縣人。
萬歷間以貲為舍人,思樹奇節(jié),疏詆首輔申時行,斥為民,遂為清議所許。
李三才、顧憲成咸與交往,益有聲士大夫間。
思宗嗣位,復(fù)官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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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西猗氏人。
萬歷二十年進(jìn)士。
授襄陽推官。
入為御史,力排東林諸子,尚書孫丕揚惡其所為,出之為寧夏副使,引疾不赴。
天啟中,魏忠賢起應(yīng)甲代楊漣為左副都御史。
赴任途中連上十三疏,亟詆東林黨人,指李三才為黨魁。
后為南京右都御史,被劾削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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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應(yīng)甲(1559年—1627年),字汝俊,號儆我,山西猗氏縣人,同進(jìn)士出身。
萬歷十六年(1588年)舉人,萬歷二十年(1592年)登進(jìn)士,授襄陽府推官,萬歷三十年(1602年)升為四川道監(jiān)察御史。
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第二次妖書案興起,辱罵首輔沈一貫,署名「四川道御史喬應(yīng)甲書」。
應(yīng)甲被萬歷帝拿問,應(yīng)甲回復(fù):如果是自己寫的,何必簽名陷害自己?
萬歷認(rèn)為有道理,將他釋放。
沈一貫想乘機斗爭東林黨吏部侍郎郭正域,遭到應(yīng)甲反對,沈一貫怒將其調(diào)為淮揚巡按。
在淮揚巡按間,發(fā)覺漕運總督李三才貪財,加以揭露,得罪東林黨人。
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調(diào)浙江道御史。
次年,東林黨爭,東林黨人在京察想要斗爭應(yīng)甲,應(yīng)甲獲得吏部蕭宣化救援,脫身。
后丁憂兩次,家居十馀年,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朝廷召以太常寺少卿,應(yīng)甲不就。
家居期間,出家財協(xié)助地方農(nóng)耕治水。
天啟四年(1624)起官,任南京都察院副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彈劾許多東林黨人,次年以御史大夫巡撫陜西,杖殺貪贓枉法的國舅曹應(yīng)祥,并招安許多因饑荒造反的流寇,深受愛戴,李闖經(jīng)過其鄉(xiāng),稱之為「清白吏」。
天啟六年(1626年)升為南京都察院都御史,又遭到黨爭,應(yīng)甲致仕,次年病卒于家,崇禎年間東林黨人以搜捕閹黨的名義,捉拿其子孫。
但上述有關(guān)所謂李自成認(rèn)為喬應(yīng)甲是清白吏的記載存有爭議,如《明實錄》就記載喬應(yīng)甲與馮銓交結(jié),并借這關(guān)系到處周旋賣友,在陜西巡撫任內(nèi)「貪聲大著」、「歲跡多端」、「言清行濁」、「聞?wù)哂麌I」等。
崇禎長編》也記載有百姓被搶劫而向喬應(yīng)甲請求捕賊,喬應(yīng)甲竟反向失主索取千金,致使百姓被搶劫的皆不敢言,盜賊因而充斥橫行。
有關(guān)惡行,地方志也有相似的記載。
后來經(jīng)他治下也發(fā)生了王二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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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輔忠。
字廣益,號上葵,浙江鎮(zhèn)海人(今寧波北侖人),明朝大臣。
贈太子太保。
官至正二品。
邵輔忠為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三甲進(jìn)士。
授常州府推官。
二十九年升刑部主事,改工部主事,三十七年八月與刑科給事中彭惟成典山東鄉(xiāng)試,同年升工部屯田司郎中,參論總督漕運戶部尚書李三才
四十六年四月改任光祿寺丞,天啟元年(1621年)二月升順天府丞,十一月與刑科給事中毛士龍相訐,士龍革職,輔忠閑住。
五年二月以原官起用,十二月升通政使司左通政,六年閏六月升太常寺卿管少卿事,十月升兵部尚書,十二月管左侍郎事,七年二月護(hù)送桂王之藩。
八月以大工加恩,加太子太保。
邵輔忠初依附浙黨,初為閣臣沈一貫親信。
工部郎中任上,彈劾李三才“大奸似忠,大詐似直,列具貪偽險”四大罪狀,御史徐兆魁也跟著彈劾李三才。
李三才連上四疏,極力為自己辯護(hù)。
可見當(dāng)時黨爭之劇烈。
與孫杰因“匿名榜”,興大獄,迫害東林黨人。
曾與姚宗文、陸卿榮、郭鞏等十三人,受徐大化舉薦,受事于魏忠賢。
順天府府丞任上,彈劾汪文言,因此其監(jiān)生資格被剝奪。
天啟五年(1625年),出任兵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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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34 【介紹】: 明山西沁水人,字伯輔。萬歷二十年進(jìn)士。除恩縣知縣,征授南京御史,負(fù)氣敢言。曾疏發(fā)誠意伯劉世延及南京勛臣弟子橫暴不法狀。天啟中累遷兵部右侍郎,魏忠賢盜柄,引疾歸。崇禎初起戶部右侍郎,專督鼓鑄。進(jìn)尚書,總督倉場。以與給事中楊時化通書,有“國事日非,邪氛益惡”之語。為偵事者所得,謫戍邊,尋卒。
維基
孫居相(1560年—1634年),字洪陽,山西沁水縣人。
萬歷壬辰進(jìn)士,曾官監(jiān)察御史,直言敢諫。
崇禎初官至戶部尚書,總督倉場。
因事下獄遣戍。
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山西鄉(xiāng)試舉人。
萬歷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進(jìn)士。
授山東恩縣知縣。
征授南京監(jiān)察御史,直言敢諫,不畏強暴。
當(dāng)時神宗怠政,朝中缺官,居相一人兼攝七差,署諸道印。
大學(xué)士沈一貫屢被參劾,孫居相也盡力揭發(fā),結(jié)果一貫去官,居相亦奪祿一年。
連遭父母喪去職。
守喪期滿,起故官,出巡漕運,還發(fā)湯賓尹、韓敬科場舞弊之事。
萬歷四十五年,以年例出為江西參政,引疾不就。
天啟元年(1621年),起為光祿寺少卿。
改太仆寺少卿,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陜西。
天啟四年(1624年)春,召拜兵部右侍郎。
其冬,魏忠賢秉政,居相再次引疾歸。
不久,給事中陳序稱居相出自趙南星門下,且與楊漣交好,序同官虞廷陛又劾居相力薦李三才,于是被歸入東林,削奪官爵。
崇禎元年(1629年),起為戶部右侍郎,專督鼓鑄。
不久,改吏部,進(jìn)左侍郎,以戶部尚書總督倉場。
因高平知縣喬淳牽連下獄,謫戍邊疆。
崇禎七年(1634年),卒于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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