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曹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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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緯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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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緯,字闇沖,號昆吾,江西九江府彭澤縣人。
萬歷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江西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jìn)士,素行孝友謙沖。
初任刑部主事,立朝忠貞,不避斧鉞,以建言國本,削籍追奪誥命。
光宗即位,嘉其忠直,賜「功在國本」匾額,贈光祿寺丞。
弟曹文經(jīng),官知縣。
曹欽程,萬歷四十七年進(jìn)士,彭澤縣有「父子進(jìn)士坊」,為進(jìn)士曹文緯父子立。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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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興邦,字儆言,直隸真定府趙州高邑縣人,進(jìn)士出身。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jìn)士,萬歷三十二年任河南通許縣知縣。
擢授兵科給事中,晉左給事中,改禮科左給事中,升吏科都給事中。
天啟六年(1626年),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
戶部尚書馮銓貪賄太甚,為崔呈秀所嫉,崔呈秀說服魏忠賢罷免馮銓,趙興邦與曹欽程作為馮銓黨羽,也于同年閏六月被免官閑住。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72—約1646 【介紹】: 明末清初山東沾化人。
明萬歷四十一年進(jìn)士。
天啟初為兵科給事中,魏忠賢黨“十孩兒”之一,獻(xiàn)計(jì)汰軍以削經(jīng)略孫承宗之權(quán)。
又劾罷周啟元、韓爌等,代主事曹欽程疏劾周宗建、黃尊素等。
崇禎間入逆案。
入清,在鄉(xiāng)殺李自成所置縣官,得授順天府丞。
以老乞休。
尋以故革職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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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魯生(1572年—1646年),字尊尼,山東濟(jì)南府濱州沾化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jìn)士,歷魚臺、邯鄲、祥符、儀封知縣,天啟三年考選,六月授兵科給事中,投靠魏忠賢,列“十孩兒”之一。當(dāng)時京城有“官要起,問三李”之說,“三李”即指李魯生和禮科給事中李恒茂、御史李蕃。顧炎武在《圣安本紀(jì)》中也有“一周二李,其權(quán)莫比”的記載,其“一周二李”即指周昌晉、李蕃、李魯生。四年彈劾應(yīng)天巡撫周起元,致其削籍。薦舉阮大鋮、陳胤叢、陳爾翼、張素養(yǎng)、李應(yīng)薦、馬逢皋、李嵩、楊春茂、高弘圖、王大年、張捷十一人。五年廷推,疏議大學(xué)士韓爌,削其籍。十二月議改書院為忠臣祠,祀故遼陽死難文武諸臣。六年二月升吏科右給事中,十一月升兵科左給事,疏請用蒙古攻東奴,以舒屬國之困。七年與檢討李明睿典試湖廣,八月敘寧錦大捷功,升一級,賞銀十五兩,升太仆寺少卿。崇禎元年(1628年),以閹黨被彈劾,削籍為民,遣戍山西平定州,遇李自成亂,逃回故里。順治元年,在鄉(xiāng)殺李自成所置縣官,受王鰲永招撫,授順天府丞。二年七月,升順天府尹。三年五月,以年已七十五告老。七月由于受到順天督學(xué)曹溶濫送貢監(jiān)貪腐案牽連,被削籍為民,尋卒。著有詩集《海月樓集》。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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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謹(jǐn)(1574年—1628年),字欽之,號尊陽,南直隸常州府江陰縣人。
原名蔣應(yīng)謹(jǐn),夙擅文譽(yù)。
萬歷二十年壬辰(1592年),以選貢入南京國子監(jiān)。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舉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二名。
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登丁未科進(jìn)士。
不久丁外艱。
服闋,除中書舍人。
三度奉使,推辭饋贈,有清望。
當(dāng)考選,以門戶故,量移工曹。
七年,晉工部都水司郎中。
治河淮徐,以曠工銀補(bǔ)工費(fèi),畚鍤云集夏鎮(zhèn)。
河使章謨?nèi)喂?,?jǐn)兼攝,籍公費(fèi)三千金遺贈其子,不入一鍰。
九載,績成,擢江西參政,備兵南瑞。
省訟蠲贖,四署司道篆俱如之。
天啟二年乙丑(1622年)冬,奉表入賀,不通贄謁,逆黨曹欽程希珰旨,嗾田景新疏劾之,摘其姻知高(攀龍)、繆(昌期)為邪黨,作詩及時政為訕謗,矯旨削奪歸。
灌園南郭外,恤族賑貧,施糜掩骸,多為德于鄉(xiāng)。
崇禎改元,拜疏訟冤,奉溫旨復(fù)職起用,即以其年臘杪一夕卒。
謹(jǐn)廉隅自飭,門無雜賓,歷仕二十馀年,未嘗通書政府。
獨(dú)其廢置以高繆,而恤典不及,時論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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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78—1646 【介紹】: 明山西陽城人,字金銘,號藐姑。為諸生時,遍游吳越名勝。萬歷三十八年進(jìn)士。除壽張知縣,調(diào)曹縣。泰昌時,擢御史。天啟初出督畿輔屯田,言天津、靜海、興濟(jì)間,沃野可墾。以疏薦趙南星,劾馮銓,遭陷害,戍肅州。崇禎時起故官,擢刑部侍郎,以讞獄不稱旨,落職。再起為工部侍郎,調(diào)南京吏部尚書。福王立,命理部事,上中興十議。為勛臣劉孔昭等指為“奸邪”,乞休。國亡后,疽發(fā)背卒。有《泊水齋文鈔》。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金銘,陽城人。萬歷庚戌進(jìn)士,除知曹縣擢御史尋謫戍崇禎初起太仆少卿官至南吏部尚書有泊水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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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慎言(1577年—1645年),字金銘 ,號藐姑,山西省澤州陽城縣屯城人。
早孤,由祖母撫養(yǎng)。
自幼穎悟,萬歷三十五年丙午山西鄉(xiāng)試第四十八名舉人,三十八年庚戌科(1610年)會試82名、三甲118名進(jìn)士。
通政司觀政。
任山東兗州府壽張縣知縣,便有居官能干的聲譽(yù)。
四十一年,調(diào)任曹縣,任內(nèi)申明鄉(xiāng)約,賑濟(jì)大饑,親嘗其粥,又開墾荒田三千畝,治行第一。
四十六年行取考選,萬歷四十八年(1620年)為陜西道御史。
生性耿直,不事阿奉。
天啟五年(1625年),為曹欽程所誣,下詔獄,戍肅州。
崇禎元年(1628年)召還,補(bǔ)湖廣道御史,歷官太仆寺少卿、太常卿、刑部侍郎。
無何,遣歸,再召工部侍郎,累官南京戶部尚書。
崇禎十七年(1644年),福王即位南京,張慎言理吏部事。
為勛臣劉孔昭等所忌,乞休,加太子太保,蔭一子,避居寧國府。
國亡后,疽發(fā)背卒。
吳國華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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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華(1579年—1627年),字朝賓,號愛日,福建福寧府寧德縣軍籍。
明朝官員,同進(jìn)士出身。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jìn)士,授行人司行人。
曾奉使趙、魯諸藩王,溫恭有體,謝絕饋贈,頗著賢名。
天啟二年(1622),升任兵科給事中。
五年,疏劾閹黨曹欽程,被削籍為民。
天啟七年(1627),抑郁而亡,年僅四十九歲。
崇禎元年(1658年),追贈太常寺少卿。
祀鄉(xiāng)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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槜李詩系·卷十七
萃楨,字君聚,號裒中,平湖人。
萬歷癸丑進(jìn)士,授工部主事。
??關(guān)荊州,盡革小稅,以羨金筑堤沙市,民稱沈公堤。
歷兵部員外郎中,升蘇州知府。
福藩白糧,詔協(xié)濟(jì)五年,而七運(yùn)未止,楨格不供。
升福建副使,備兵興泉,平紅夷于海上。
先是守蘇揭吳江令曹欽程貪墨,后欽程附魏珰誣劾之,遂與周宗建同落職。
珰敗,臺省交薦,起補(bǔ)湖廣江防道,轉(zhuǎn)閩藩,尋移蘇松。
乞養(yǎng)歸。
生平熟于政事。
凡軍兵多寡,錢谷出入,以及土俗形勢,經(jīng)濟(jì)大略,無不矯尾厲角,抗論鑿然。
一代治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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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萃楨,字君聚,號裒中,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灶籍。
與弟沈杞楨同舉于鄉(xiāng),萬歷四十一年癸丑(1613年)成進(jìn)士,授工部主事,榷荊州關(guān)稅,盡革諸小稅名目,以羨金筑堤沙市,避水沖民,稱沈公堤。
歷南兵部員外、郎中,出知南直蘇州府,識文震孟、陳仁錫于未第時,親詣其門,修主客禮。
天啟二年(1622年),舉卓異天下第一,賜宴禮部,升福建副使,備兵興泉。
紅夷犯銅山,直侵中左,萃楨即日移駐同安,身冒矢石,出奇兵撓之,五閱月而就款。
轉(zhuǎn)本省參政,職驛傳。
以親老乞歸。
當(dāng)萃楨守蘇州時,吳江知縣曹欽程贓私狼藉,以淫刑博強(qiáng)項(xiàng),巡撫周起元幾為所惑,乃列貪跡注下考上之,起元劾欽程落級。
及魏忠賢亂政,欽程夤緣復(fù)官,乘機(jī)報復(fù),鐫萃楨三級。
崇禎元年(1628年),刑科給事中張國維極論欽程罪惡,中有參清正府官之語,帝問府官何人,國維以萃楨對,且曰:萃楨為曹欽程所劾,則其人可知;與周宗建等諸正人為伍,則其人又可知。
得旨,原職起用,補(bǔ)湖廣參政,備兵岳州,尋升湖廣按察使,備兵蘇松,以疾不赴。
復(fù)補(bǔ)福建按察使,備兵福州,時山??鼙I叵測,巡撫鄒維璉新任未習(xí)閩事,投誠者意破觀望,聞萃楨至,皆曰:沈公來,吾屬無虞矣。
遂委心歸順,危疆以安,賜金加俸一級。
尋升湖廣右布政使,仍備兵蘇松,復(fù)以親老乞歸,尋卒。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82—1626 【介紹】: 明蘇州府吳江人,字季侯,號來玉。萬歷四十一年進(jìn)士。歷武康、仁和知縣,有政聲。入為御史。天啟初,魏忠賢、客氏亂政,首疏彈劾,次年復(fù)三疏劾之。忠賢矯旨削其籍,誣以贓罪,下詔獄酷刑致死。崇禎時追謚忠毅。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季侯,一字來玉,吳江人。萬歷癸丑進(jìn)士,除知武康縣調(diào)仁和擢福建道御史巡按湖廣及珰禍追贈太仆卿謚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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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宗建(1582年—1626年),字季侯,號來玉。
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今江蘇吳江市)人,明末政治人物,官監(jiān)察御史。
天啟間上疏彈劾權(quán)閹魏忠賢,下獄致死。
為東林七賢之一。
尚書周用之曾孫。
少時聽楊繼盛故事,曾嘆道:“忠憫(楊繼盛)不死!
”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中進(jìn)士,授武康縣知縣,又兼攝德清縣。
四十四年大計(jì),以異等調(diào)繁仁和縣,暫授工部主事,予假歸。
天啟元年(1621年)改升福建道御史,巡按湖廣。
天啟元年,為顧存仁、王世貞、陶望齡、顧憲成請謚。
天啟二年(1622年),彈劾魏忠賢與客氏亂政,激怒明熹宗,因諸大臣力救免死。
次年巡按湖廣,丁父艱歸。
他在巡按湖廣時上疏彈劾大學(xué)士馮銓之父馮盛明,馮為閹黨,指使其門生工部主事曹欽程彈劾東林黨四人周宗建、張慎言、李應(yīng)升、黃尊素,誣其重金賄賂熊廷弼,遂被錦衣衛(wèi)逮捕入京,關(guān)入詔獄,御史倪文煥等詆周宗建等講學(xué)為偽學(xué),疏曰:“聚不三不四之人,說不痛不癢之話,作不淺不深之揖,啖不冷不熱之餅。
”,六月十七日死于獄中,年四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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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惟一(16世紀(jì)—?
—1645年),字允之,河南歸德府睢州人,明朝、南明]官員。
張惟一是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的進(jìn)士,初授山西臨汾縣知縣,天啟五年擢任工科給事中。
天啟年間他上書關(guān)口事宜和登萊巡撫文武不和,希望使巡撫調(diào)職;同時又指出關(guān)口六個弊病。
明熹宗說:「你的言論切中要害。
」五年十月轉(zhuǎn)為禮科右給事中;因與大理寺正許志吉互相攻擊,六年八月改任吏科左給事中,七年獲曹欽程推薦主考浙江鄉(xiāng)試,以殿工加升太常寺少卿。
崇禎帝繼位,以閹黨罷官。
他和許定國為女兒親,弘光元年(1645年)許定國殺害高杰,馬士英起用張惟一招攬;他打算讓許定國上疏認(rèn)罪,但不成功。
不久朝廷追贈高杰,但詔書長期不能下達(dá),他南走時被李翔云誤認(rèn)為張縉彥而被殺。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43 【介紹】: 明江西德化人,字彥清。天啟五年進(jìn)士。崇禎中歷兵部職方郎中,出閱薊遼軍務(wù),盡曉邊塞形勢、戰(zhàn)守機(jī)宜。十一年冬,以清兵入內(nèi)地,擢密云巡撫,至即發(fā)監(jiān)視中官鄧希詔奸謀,帝遣中官孫茂霖核實(shí),光抃反得罪,遣戍廣東。十五年,兵事急,復(fù)官,拜兵部右侍郎,總督薊州、永平、山海、通州、天津諸鎮(zhèn)軍務(wù)。時薊州已陷,清軍四出。光撲所督諸路援軍,相互觀望。次年,邀擊北撤清軍,兵敗,坐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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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光抃(1595年—1643年),字彥清,號石谷,江西九江府德化縣人。
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江西鄉(xiāng)試舉人,五年(1625年)聯(lián)捷乙丑科進(jìn)士,鄉(xiāng)人曹欽程父事魏忠賢,驟得太仆少卿。
光抃語之曰:「富貴一時,名節(jié)千古,君不可不審。
欽程惡之,即日出光抃父贊化為南寧知府。
南寧惡地,贊化侘傺而死。
光抃奔喪歸。
崇禎初,服闋,除工部都水主事,榷清江關(guān),又丁祖母李宜人喪歸。
崇禎十年服闋,起升兵部職方員外郎,進(jìn)職方郎中。
光抃喜談兵,才氣雄豪,出語無忌,兵部尚書楊嗣昌奇服之,曰:「吾不及光抃。
」屢疏薦之。
十年秋,升太仆寺少卿,遣閱薊、遼戎務(wù),盡得邊塞形勢,戰(zhàn)守機(jī)宜,列十二事以獻(xiàn)。
明年冬,清兵入密云,總督吳阿衡敗歿,廷議增設(shè)巡撫一人,駐密云,遂擢光抃右僉都御史任之。
至即發(fā)監(jiān)視中官鄧希詔奸謀。
帝召希詔還,而令分守中官孫茂霖覈實(shí)。
茂霖為希詔解,光抃反得罪,遣戍廣東。
后希詔卒誅。
崇禎十五年(1642年),兵事益棘,宜興周延儒再柄國,有言薦光抃者,周以其年家子也,特起之戍中,微示意曰:以四萬金進(jìn),可得永督。
光抃家素來富饒,聞命,持?jǐn)?shù)萬金入都為軍資。
既至,帝召見德政殿。
奏對稱旨,拜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薊州、永平、山海、通州、天津諸鎮(zhèn)軍務(wù)。
時清軍已克薊州,分兵四出,命光抃兼督諸路援軍。
諸援軍觀望,河間迤南皆失守。
光抃不敢救,只領(lǐng)兵尾隨清軍而南。
又聞塞上警,又驅(qū)而向北。
廷臣交章劾光抃,謂列城被攻不救,退回高陽,坐視淪覆。
明年復(fù)論光抃及范志完。
四月,清兵北旋,光抃、唐通、白廣恩等八鎮(zhèn)兵邀于螺山,命放大將軍炮,無敢應(yīng)者,光抃下馬自執(zhí)炬放之,敵相顧指曰:好漢!
好漢!
終不敵敗走。
帝聞,大怒。
清軍退兵后,京城解嚴(yán),遂與范志完并獲罪免職。
帝召見雷演祚,演祚詆志完,而稱贊光抃。
帝曰:「志完、光抃逗遛河間,獨(dú)罪志完,渠服其心乎?
」遂并逮光抃。
光抃嘗薦廣恩,廣恩抗不赴召,帝以是益惡光抃,卒與志完同日斬西市,人咸以為冤。
有《木筆齋集》 。
福王時,太仆少卿萬元吉言光抃受事破軍之馀,身先被創(chuàng),與誤國志完駢首西市,迄今文武貴賤咸為抱冤。
給事中熊維典亦以為言,乃復(fù)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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