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黃焰,字明寰,河南商城人。河南辛卯科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第三甲第九十九名進士,授浙江平湖知縣。萬歷甲午拔舉施鳳來、毛銓等人,滿六載,擢吏部主事,未及任而卒。
人物簡介
【介紹】: 明大名府元城人,字中五。萬歷三十二年進士。累官禮部侍郎。天啟五年,魏忠賢以同鄉(xiāng)故,擢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已而為首輔,晉建極殿大學士。崇禎初定逆案后,落職閑住。維基
黃立極(1568年—1637年),字石笥,又字我范,別號中五,直隸元城縣(今河北大名)人。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舉人第三名,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進士。工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十五年授翰林院檢討,三十六年養(yǎng)病。四十年起補原職,四十一年任會試同考官,本年回籍調理。四十三年起補原職,四十四年升左贊善,四十七年升左春坊左諭德,天啟元年(1621年)南京主考。二年升右庶子,掌司經局印。同年升官詹事府少詹事,三年升協(xié)理府事禮部右侍郎。明熹宗即位后,以同鄉(xiāng)成為魏忠賢的親信,天啟五年(1625年)擢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預機務,不久加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次年遷武英殿,建極殿大學士,取代顧秉謙為首輔,以“夜半片紙了當之”一語促魏忠賢于半夜誣殺熊廷弼。天啟七年(1627年)熹宗病危,召諭廷臣說,魏忠賢等“皆恪謹忠貞、可計大事。”黃立極等對曰:“陛下任賢勿貳,諸臣敢不仰體?”熹宗聽了高興,又下一道遺詔說:“以皇五弟信王由檢嗣皇帝位。”崇禎帝即位,力除魏黨,有山陰監(jiān)生胡煥猷越俎上書,彈劾黃立極、施鳳來、張瑞圖等“身居揆席,漫無主持,甚至顧命之重臣斃于詔獄。濫加閹寺五等之爵、尚公之尊,生祠碑頌無所不至。”黃立極心不自安,上疏乞休,不久罷職。崇禎二年以閹黨被削籍為民。
人物簡介
張瑞圖(1570年3月24日—1641年5月2日),字長公,一字無畫,號二水、白毫庵主、芥子居士、平等居士、果亭山人,福建晉江二十七都霞行鄉(xiāng)(今青陽街道蓮嶼)人,明末政治人物,萬歷丁未探花及第。天啟間趨附魏忠賢閹黨,仕至少保、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魏忠賢敗死之后,張瑞圖被視為閹黨,除籍為民。隆慶四年(1570年)春二月初六日辰時,生于福建晉江縣城南門外之霞行鄉(xiāng)。父名志皖,祖父名喬梓。早年家貧,日需費用僅靠其母紡織供給,常以大麥之稀粥充饑。萬歷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臨草書《杜甫渼陂行詩》卷。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八月,中癸卯科福建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登丁未科殿試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官少詹事,后至禮部侍郎。天啟六年(1626年)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十月癸丑與黃立極、李國??、施鳳來同為《光宗實錄》總裁,并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天啟七年(1627年)八月十一日,明熹宗駕崩。同年二十四日,信王朱由檢繼位,是為明思宗。十一月,思宗置魏忠賢于鳳陽,籍其家,丁午詔治魏罪。初二,魏畏罪自殺。監(jiān)生胡煥猷上疏劾張瑞圖等閣臣當魏忠賢專權時,漫無主持,事事逢迎,并為其生祠撰碑稱頌,宜亟罷黜。乃上疏自辯,并乞罷,未允。十二月,三次上疏引病求歸,并辭蔭子,未允。崇禎元年(1628年)三月,經過多次上疏要求,終于與施鳳來一同獲準致仕。加太保,蔭一子中書舍人。五月回鄉(xiāng)途中于濟河舟中作行書《韓愈山石詩》軸。后隱居晉江青陽白毫庵。崇禎十四年(1641年)三月二十日寅時,卒于晉江家中,享壽七十二。同年九月十八日夫人王氏卒,享壽六十九。隆武二年(清順治三年,1646年),明紹宗因張瑞圖為“閹黨”成員,將其謚曰文隱。并由林欲楫作《明大學士張瑞圖暨夫人王氏墓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