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介紹】: 元仙游人,字石友。順帝至元元年進士第一,授翰林修撰,尋除侍講。時歲大饑,濟孫上治安十策,帝奇其才,詔與歐陽玄、呂思誠修宋、遼、金三史。后又上治河十策,詔同運使賈魯塞北河,通南河,以復(fù)故道,歷五月告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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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生卒】:1304—1359 【介紹】: 元南陽穰縣人,字誼叔。少喪父,家貧,勤苦力學。后受業(yè)于夏鎮(zhèn),為國子生。順帝元統(tǒng)元年進士。授將仕郎、翰林國史院編修官。歷監(jiān)察御史,言事并舉劾凡七十余事,皆指訐時弊,執(zhí)政者惡之。出為陜西行省員外郎。辭歸。至正十年,遷中書右司郎中,與同僚盡決刑部積案。遷工部尚書。巡視黃河決口,以為故道不可復(fù),與賈魯議不合。歷武昌路總管、參知政事。累升中書左丞。所至有政聲。用事者嗾人誣遵受贓,鍛煉成獄,竟杖死,中外冤之。
成遵(1304年—1359年),南陽穰縣人,字誼叔,是元朝末年的大臣。元統(tǒng)進士,為將仕郎。翰林院國史編修官,參與修纂泰定、明宗、文宗三朝實錄。元順帝至元四年(1338年),為應(yīng)奉翰林文字。至正二年(1342年),為監(jiān)察御史,多次指摘時弊,彈劾權(quán)貴。第二年以工部員外郎出任陜西行省員外郎,以母親患病辭官歸鄉(xiāng)。至正十年(1350年),任工部尚書,視察黃河。至正十一年(1351年),上奏黃河故道不能恢復(fù),反對脫脫、賈魯治河方案。改任大都河間等處都轉(zhuǎn)運使。至正十四年(1354年),轉(zhuǎn)任武昌路總管。至正十七年(1357年),為中書左丞,分司彰德。至正十九年(1359年),因和太平友善,被太子愛猷識理達臘所恨,至正十九年(1359年),成遵被下獄,被杖殺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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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38—1601 【介紹】: 明山西沁水人,字子明,號晉川。。隆慶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累官吏部右侍郎。父卒歸。萬歷二十六年,起工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河漕,塞決口,通運道,以功進工部尚書。又奏開泇河(分水河),以改善運道,并力任其役,工程未畢而卒。謚莊靖。維基
劉東星(1538年—1601年),字子明,號晉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澤州直隸州沁水縣(今山西省沁水縣端氏鎮(zhèn)坪上村)人。謚莊靖。嘉靖四十年(1561年),鄉(xiāng)試中式第三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登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九名,三甲七十二名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當時大學士高拱攝官吏部,以非時考察名義,貶他為蒲城縣丞,之后稍微升任盧氏知縣。萬歷元年(1573年),擔任刑部主事,改戶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戶部員外郎。萬歷五年,擔任河南僉事。萬歷七年,擔任陜西右參議、浙江提學副使。萬歷十年,任山東左參政,后升任山東按察使。萬歷十七年,任陜西按察使,官至湖廣左布政使。萬歷二十年,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朝鮮之役起,日本豐臣政權(quán)入侵朝鮮半島,朝鮮王朝向明朝政府告急,當時明廷調(diào)遣十萬部隊,會師于天津,準備救援朝鮮,而當時天津、靜海、滄州、河間受到災(zāi)害。米價飛漲、百姓流離失所。劉東星請求漕米十萬石救濟災(zāi)難,民眾因此而得以保全。劉東星隨后召為左副都御史,進吏部右侍郎,以父親老邁,請侍養(yǎng)而歸鄉(xiāng),剛離開時父親已經(jīng)去世。萬歷二十六年,黃河在單縣黃堌決口,沖毀運河,漕運、河道均被堵塞,明廷起用劉東星為工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黃河漕運。當初尚書潘季馴提議開鑿黃河上流、并使用元朝賈魯所采取的道路浚災(zāi),但效果甚微。劉東星則在徐州、下邳至宿遷一帶,沿潘季馴治黃故道挑挖開浚,五個月內(nèi)工程結(jié)束,費用僅十萬。得到萬歷帝嘉獎,晉升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次年,他拓寬淮河、海河渠道,而此工程當初河道總督翁大立、工部尚書朱衡、都御史傅希摯都建議過,河道總督舒應(yīng)龍曾開鑿韓莊一段,但因工程太過艱巨而中止。劉東星則權(quán)利重啟實施該工程,使得原本預(yù)估120萬的工程費用,僅僅到七萬時,工程已經(jīng)完成三成。但因日夜操勞,他最終病倒在工地,并死于任內(nèi)。黃河工程在后任李化龍、李三才等主持下最終完成。劉東星為官清廉節(jié)儉,天啟初年,謚莊靖。其墓地位于今沁水縣端氏鎮(zhèn)坪上村,1970年代,地表原有的石馬、石人、石羊、墓碑等均被毀壞,現(xiàn)為沁水縣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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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安慶府桐城人,字伯玉。萬歷二十三年進士。授都水主事,分司南旺兼督泉閘,駐濟寧。造舟汶上,作橋?qū)庩?,民便之。官至江西左參政。有《泉河史》?/blockquote>維基胡瓚,字伯玉,號心澤,直隸桐城縣(今屬安徽?。┤?。明朝官員。早年為諸生,手不釋卷,曾抄寫《資治通鑒》全書。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鄉(xiāng)試第三名舉人,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聯(lián)捷乙未科進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分司南旺司,兼督泉閘。萬歷二十六年,黃河決口,單縣黃垌的運河泥沙淤塞,漕運受阻。朝廷派工部左侍郎兼僉部御史劉東星為河漕總督前往治水。胡瓚建議疏浚賈魯河故道,他不畏辛勞,爬山涉水勘察河道之來龍去脈,撰成《泉河史》15卷。因疏浚有功,升工部郎中。萬歷二十七年,督修琉璃河橋,升虞衡員外。三年橋成,節(jié)省白銀七萬兩。萬歷三十四年官至江西右參政。萬歷三十七年,以運販私鹽為御史彭端吾奏劾,降三級。晚年辭官歸里,久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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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863 【介紹】: 清湖南溆浦人,原名芝,字厚吾,號仙舫。嚴如熤子。副貢生。少隨父練習吏事。道光間官鄭州知州,治賈魯河,息水患。以諳習吏事,擢授常州知府,累署淮揚道按察使。咸豐間由曾國藩等人保薦,赴廣西治辦軍需,授右江道。官至通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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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聯(lián)奎(1849年—1925年)又名星五,字文垣。河南滎陽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魏聯(lián)奎幼年家庭貧困,無錢上學,乃常在私塾旁聽。后受塾師王調(diào)元賞識,魏聯(lián)奎免費入學。后來,魏聯(lián)奎考入大梁書院。光緒八年(1882年),魏聯(lián)奎中舉人,光緒十二年(1886年)中進士。同年五月,著主事分部學習,歷任刑部主事、刑部左丞,任職30多年。后辭職回到家鄉(xiāng),在鄭州居住。1913年,魏聯(lián)奎首倡并集資創(chuàng)建了“鄭州賈魯河水利公司”,興修水利。魏聯(lián)奎親自為征購?fù)恋氐仁卤疾ā?div id="m2guyeq" class='inline' id='people_107556_0_10_comment'>民眾因為相信風水,又不愿意地塊遭到剖開,故征地非常困難。魏聯(lián)奎給愛財者以大筆金錢,給愛名者以水利委員或股東稱號。經(jīng)過3年,終于修成了水渠,名為“魏公渠”。魏聯(lián)奎還呼吁為靠近大運河的54個縣減漕。明朝至清朝,南方各省自大運河將糧食運往通縣抵達北京。后來因為距大運河較遠的州縣運糧困難,容易耽誤期限,經(jīng)私下協(xié)商,乃委托靠近運河的54個縣代辦漕運。距大運河較遠的州縣每年給54個縣補貼。后來年深日久,54個縣的漕數(shù)成了定額,遠離運河的州縣也不再給補貼。清朝之后,漕數(shù)被折為銀子,并多次增加,近河54個縣民眾負擔沉重。1918年,魏聯(lián)奎聯(lián)絡(luò)河南省內(nèi)外54個縣的人士吁請減漕,在北京、開封設(shè)“漕糧商榷會”,54個縣都派出代表參加。魏聯(lián)奎還在北京、開封奔走,多次咨請河南省政府、北京政府財政部核實漕數(shù)。3年之后,減漕獲得批準,其中河南省每年減漕達24萬余兩銀子。晚年,魏聯(lián)奎住在山西省平陸縣岳家莊,讀書并教育子孫。1925年7月,魏聯(lián)奎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