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史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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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西漢東海承人,字稚圭。家貧好學(xué),傭作以供資用。從后蒼學(xué)《齊詩》,能文學(xué),善說《》。宣帝時,射策甲科,除太常掌故,調(diào)補平原文學(xué)。元帝初,為郎中,遷博士、給事中。上書言時政,輒附會經(jīng)義。累遷光祿勛、御史大夫。元帝建昭三年,任丞相,封樂安侯。時石顯用事,衡畏之,不敢失其意。成帝立,為王尊所劾。成帝建始三年以多收封國田租罪,免為庶人。
全漢文·卷三十四
衡字稚圭,東海承人。
宣帝時射策甲科,以不應(yīng)令,除為太常掌故,調(diào)補平原文學(xué)。
元帝即位,大司馬史高辟議曹史,薦為郎中,遷博士給事中,進光祿大夫太子少傅,拜光祿勛、御史大夫。
建昭中代韋玄成為丞相,封樂安侯。
成帝即位,連乞骸骨。
不許,建始三年免為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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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前14 【介紹】: 西漢魯國人,后徙杜陵,字君仲。
史高子。
元帝時以父蔭為駙馬都尉侍中,詔護太子家。
元帝臥病,欲易太子,丹涕泣固諫,得不易。
成帝即位,為長樂衛(wèi)尉,遷右將軍,封關(guān)內(nèi)侯。
又徙左將軍,鴻嘉元年,封武陽侯。
性奢侈,童奴百數(shù),姬妾數(shù)十。
卒謚頃。
全漢文·卷四十三
丹字君仲,魯國人,戾太子史良娣之兄孫。宣帝時為太子中庶子。元帝時拜駙馬都尉侍中。成帝即位,擢長樂衛(wèi)尉,遷右將軍,賜爵關(guān)內(nèi)侯,給事中,徙左將軍光祿大夫。鴻嘉初封武陽侯。永始四年卒,謚曰頃侯。
史岑 朝代: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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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西漢京兆杜陵人。
樂陵安侯史高曾孫,平帝元始四年,襲封樂陵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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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詩大辭典 修訂本
生卒年不詳。
字貫未詳。
穆宗長慶元年(821)二月隨段文昌出鎮(zhèn)西川,以檢校省郎兼殿中侍御史為安撫判官。
公余從段文昌游宴唱和,撰有《和段相公登武擔(dān)寺西臺》等詩。
事跡散見《白居易集》卷四八《李虞仲、崔戎、姚向、溫會等并西川判官皆賜緋各檢校省官兼御史制》及《唐詩紀事》卷五〇。
全唐詩》存溫會詩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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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晴簃詩匯·卷一三一
麟魁,號梅谷,滿洲旗人。道光丙戌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官至兵部尚書、協(xié)辦大學(xué)士,署陜甘總督。贈大學(xué)士,謚文端。有《夢花書屋詩鈔》。
維基
麟魁(1791年—1862年),字星臣,號梅谷,索綽羅氏,滿洲鑲白旗人,籍吉林烏拉地方。
進士二甲第一名(傳臚),晚清大臣,授協(xié)辦大學(xué)士。
嘉慶二十四年已卯科舉人(隸鑲白旗滿洲特通額佐領(lǐng)下),道光六年(1826年)高中進士二甲第一名(傳臚)(開創(chuàng)八旗進士史高第先例),選庶吉士,散館改刑部主事,遷中允。
歷庶子、侍講學(xué)士、詹事、通政使、左副都御史。
道光十八年,刑部左侍郎兼鑲紅旗漢軍副都統(tǒng)。
十九年,浙江鄉(xiāng)試正考官,正紅旗滿洲副都統(tǒng)。
二十一年,武英殿總裁、總管內(nèi)務(wù)府大臣。
二十二年,出署山東巡撫兼鑲藍旗漢軍都統(tǒng)。
二十三年,擢禮部尚書,管理太常寺、鴻臚寺。
時黃河在中牟決口,督修河工,堤壩屢潰,被革職召還。
出任道光二十三年(1843)癸卯科、咸豐二年(1852)壬子科順天鄉(xiāng)試主考官。
道光二十四年,以三等侍衛(wèi)任葉爾羌參贊大臣;二十五年,烏里雅蘇臺參贊大臣。
道光二十七年,召授禮部侍郎,調(diào)刑部。
二十八年,復(fù)授禮部尚書,兼翰林院掌院學(xué)士、鑲黃旗滿洲副都統(tǒng)。
咸豐]元年,察哈爾副都統(tǒng)。
二年(1852年),在軍機大臣上行走,鑲黃旗漢軍副都統(tǒng)。
七月,擢工部尚書。
三年,調(diào)禮部,充總管內(nèi)務(wù)府大臣,罷直軍機。
五年,遷刑部尚書。
七年,正藍旗蒙古都統(tǒng)。
八年,復(fù)調(diào)禮部,授內(nèi)大臣 (清朝)。
十年,因謝恩奏摺失檢,被降調(diào)為刑部侍郎。
同年秋天,英法聯(lián)軍內(nèi)犯,被命署右翼總兵,充巡防大臣,主管京師西城治安。
麟魁約束部下,組織民防,下令家家閉戶,堆積柴薪,事急即放火與敵人同歸于盡。
十一年,遷左都御史,兼正白旗蒙古都統(tǒng),不久升兵部尚書。
同治元年(1862年),拜協(xié)辦大學(xué)士。
不久,署陜甘總督,奉命與沈兆霖赴甘肅平亂,行至蘭州,數(shù)日遽卒,謚文端。
《清史稿:列傳一百七十六》卷389有傳。
著有《夢花書屋詩鈔》。
家族世襲鑲白旗滿洲第四參領(lǐng)第六、七、八、九世管佐領(lǐng)(載《欽定八旗通志》卷11)。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816—1862 【介紹】: 清云南昆明人,字根云。道光十五年進士。授編修。咸豐二年督學(xué)江蘇。太平軍起,授浙江巡撫,擢兩江總督,駐常州,主江南大營餉事。江南大營潰后,逃至上海。同治元年褫職逮京,棄市。
維基
何桂清(1816—1862年12月21日),字根云。
云南省云南府昆明縣(今云南省昆明市)。
清朝翰林、政治人物、軍事人物。
官至兩江總督。
因抵抗太平天國不力,以失封疆之罪,棄市。
何桂清的父親是王英九之父王燮的家丁。
王燮擔(dān)任太守,為王英九請來家教,何桂清伴讀。
王英九愚鈍又喜歡玩樂嬉鬧,不喜歡八股文,因而讀書失敗,何桂清思緒清明,過目不忘,反而造就了何桂清。
后來王英九捐納為鹽使時,何桂清出資,報答此恩。
道光十五年(1835年),何桂清中式乙未科第二甲第四十九名進士出身,點翰林院庶吉士。
道光十六年(1836年)散館,授翰林院編修。
道光十七年(1837年),任河南鄉(xiāng)試副主考官。
道光十九年(1839年),主貴州鄉(xiāng)試。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任司經(jīng)局洗馬,右贊善,改左贊善,日講起居注官,南書房行走。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升翰林院侍講,仍任洗馬。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升太仆寺少卿,為廣東鄉(xiāng)試正主考,會試同考官。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升光祿寺卿,改太常寺卿。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出為山東學(xué)政。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加內(nèi)閣學(xué)士,仍提督山東學(xué)政。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二月五日,遷兵部右侍郎。
丁憂去職,服滿后補任原官。
咸豐元年(1851年)五月二十日,署理吏部右侍郎,閏八月十三日授兵部右侍郎。
十二月十四日改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wù),南書房行走,順天鄉(xiāng)試覆試閱卷大臣,順天武鄉(xiāng)試較射大臣,兼管三庫事務(wù),充實錄館副總裁。
二年(1852年),署理經(jīng)筵講官。
三月六日充會試副總裁、覆試閱卷大臣,大考翰詹閱卷大臣,考試蔭生閱卷大臣,八月六日授江蘇學(xué)政。
太平天國襲江南,何桂清以江蘇學(xué)政身份疏陳軍事,抨擊封疆大吏軟弱,無所顧忌侃侃而談,咸豐帝感到驚奇。
三年(1853年)十一月二日改禮部左侍郎。
四年(1854年)三月十日,改吏部右侍郎,仍充江蘇學(xué)政,四月十八日改倉場侍郎,九月二十一日升授浙江巡撫。
太平軍攻陷江寧,東南震動。
安徽徽州府、寧國府是浙江屏障,何桂清駐兵黃池,扼守要沖,與浙江提督鄧紹良擊退太平軍。
五年(1855年),桂清檄令道員徐榮攻黟縣、石埭,太平軍主力到達后徽勇潰敗,徐榮戰(zhàn)死。
何桂清上疏主張安徽浙江互為唇齒,主客一心方有勝算,咸豐帝上諭令地方官吏不分畛域剿敵。
安徽巡撫移駐廬州,徽州、寧國二府暫由何桂清管轄,桂清令徽州府知府石景芬、副將魁齡等收復(fù)徽州府城及休寧縣,布防堵敵軍來路。
江西太平軍入侵浙江,攻陷衢州府開化縣,進犯嚴州府遂安縣,桂清檄令鄧紹良等夾攻,擊退太平軍,周天受、石景芬等克復(fù)黟縣、石埭縣。
何桂清奏請增補道員缺額,以石景芬任徽寧池太道;總兵豫祺戰(zhàn)績不佳,革職,以江長貴代;團練大臣前侍郎張芾駐皖南,督辦徽、寧防務(wù),兼顧浙江衢州、嚴州二府。
六年(1856年),檄令鄧紹良、秦如虎、都興阿等合攻寧國府,江長貴擊敗來援的太平軍,收寧國府城,獲得嘉獎。
浙江杭州府知府王有齡被通判徐徵訐控,桂清復(fù)奏有微詞,被朝廷責(zé)問,十一月六日以病免職。
七年(1857年)春,兩江總督怡良因病出缺,桂清同年的文淵閣大學(xué)士彭蘊章保薦以何繼任,統(tǒng)籌糧餉。
四月十二日,以二品頂戴署理兩江總督。
六月六日,實授兩江總督。
桂清保薦王有齡升授江蘇布政使,獲準(zhǔn)。
此時江寧已淪陷多年,總督駐常州,軍事由江寧將軍和春主導(dǎo),江南提督張國梁為幫辦,前任總督怡良專責(zé)轉(zhuǎn)運糧餉。
桂清屢次奏陳方略,符合咸豐帝期望,諭飭和春與桂清和衷商酌。
冬季,攻克江蘇鎮(zhèn)江府,以辦理軍餉功加太子少保。
十二月二十六日充欽差大臣、南洋通商大臣辦理通商各口事務(wù)。
八年(1858)十一月,會同東閣大學(xué)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與英、法、美三國改訂稅則、通商章程:有限承認鴉片貿(mào)易;依《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在上海創(chuàng)建關(guān)稅總局;進出口貨物,一律按時價抽5%關(guān)稅,洋貨遠銷內(nèi)地一律按時價抽2.5%子口稅;各口稅收劃一辦理,聘請英人李泰國幫辦海關(guān)稅務(wù)等。
十年(1860年)張國梁攻克江寧城外九洑洲,與和春挖壕筑壘,完成合圍江寧(第二次江南大營)。
桂清以濟餉之功,晉加太子太保。
三月二十一日,太平軍陳玉成、李世賢、楊輔清、李秀成等合兵十馀萬攻陷建平縣、東壩。
李秀成為了解圍,由安徽廣德州急襲杭州,杭州將軍瑞昌死守,上諭令何桂清、和春盡速救援;桂清急檄幫辦江南軍務(wù)廣西提督張玉良馳援,到達后以600兵擊破太平軍,并收復(fù)臨安縣、孝豐縣、安吉縣,獲朝廷嘉獎。
何桂清又傳檄宣化鎮(zhèn)總兵馬德昭、壽春鎮(zhèn)總兵熊天喜、游擊曾秉忠,副將劉成元水陸分路進剿,造成兵力分散。
太平軍一支由東壩進江寧府,一支由溧陽縣攻常州府,進而攻陷溧陽縣、進圍金壇縣。
桂清檄令馬德昭救援常州、總兵銜周天孚及潮勇救援金壇縣,太平軍于是退出武進縣界,全部進圍金壇。
閏三月初三日,太平軍攻陷句容縣,江南大營后路斷絕。
初四日,張玉良回軍到達常州。
初五日,參將羅希賢率軍自宜興進駐常州城,初六日,壽春鎮(zhèn)總兵熊天喜自安徽廣德抵達常州城。
江寧將軍和春飛檄求援,何桂清不準(zhǔn)張玉良赴援,和春又調(diào)馬德昭急援,桂清也不準(zhǔn)。
浙江巡撫王有齡遞書告誡何桂清勿逃離常州:「事棘時危,身為大臣,萬目睽睽,視以動止。
一舉足則人心瓦解矣。
」初七日,太平軍自江寧城外攻擊江南大營,張國梁激勵將士激戰(zhàn)七晝夜。
張國梁九次傳檄常州諸軍救援,何桂清皆不回應(yīng)。
十四日,大風(fēng)雨后降下大雪,人多凍僵,將士因缺餉而噪亂,十五日,江南大營失火,全軍潰敗。
十六日,張國梁退守鎮(zhèn)江,和春退守丹陽縣。
何桂清懼怕張、和彈劾,極力致書慰勞,請張國梁移防丹陽。
和春遣熊天喜扎營于白堍,張國梁招集潰兵,十八日,張國梁統(tǒng)兵一萬三千人抵達丹陽,留西寧鎮(zhèn)總兵馮子材一萬二千人守鎮(zhèn)江。
何桂清遣張玉良于常州城外西南五里至西北橫列二十營,并上奏:「丹陽以上軍務(wù),和春、張國梁主之。
常州軍務(wù),臣與張玉良主之。
部署稍定,即進規(guī)溧陽。
」其實是空言,企圖推諉責(zé)任。
常州、丹陽失陷,棄守出逃,槍殺百姓 何桂清催促張國梁、和春援救金壇縣,但因剛遭遇大敗,士氣不振,未及休養(yǎng);而太平軍已由金壇珥村繞道出丹陽南側(cè),馬德昭于奔牛迎擊,太平軍轉(zhuǎn)往呂城,隔絕丹陽、常州大道,熊天喜于白堍潰敗自殺。
二十九日,李秀成率太平軍十萬人進逼丹陽,張國梁開南門迎擊,李秀成望見張國梁旗幟而退。
張國梁向常州索要鍋、帳、軍械而不得,部眾再度潰逃,張國梁指揮親軍馳騁鏖戰(zhàn),被潰兵阻擋,太平軍混入潰兵中狙擊張,張戰(zhàn)死,丹陽城破,和春突圍前往常州。
何桂清大為震驚,已革江蘇按察使、總理江南糧臺事務(wù)的查文經(jīng)等人洞悉桂清心意,建議退守蘇州。
桂清便奏言軍事已交托和春、自赴蘇州籌餉,作為逃跑藉口。
出逃時,常州士紳跪道請求桂清留守,戈什哈槍殺跪留其中19人才脫身,張玉良也隨即出逃。
何桂清棄守后常州士民自籌登陴守城。
數(shù)日后常州城破,李秀成憤恨人民抵抗而屠城。
和春督兵迎敵,兵潰重傷,退至無錫縣,自殺殉節(jié)。
無錫城破,湖北提督王浚戰(zhàn)死。
蘇州守軍聞訊大為憤恨,何桂清到達后,駐扎于滸墅關(guān),江蘇巡撫徐有壬拒絕打開城門,并彈劾何桂清「棄城喪師」及親兵在途中焚掠的罪行。
和春四月十三日,蘇州城淪陷,徐有壬于巷戰(zhàn)戰(zhàn)死殉節(jié),遺疏再彈劾何桂清多條罪狀。
朝廷降諭將何桂清革職解京審訊。
何桂清逃至常熟縣,托言借外兵,逃進上海租界。
何桂清統(tǒng)領(lǐng)十馀萬清軍棄城潛逃,導(dǎo)致常州、常熟、蘇州皆失守,咸豐帝上諭革職,捕送北京審訊。
然湊巧遇英法聯(lián)軍之役,咸豐帝避難熱河,何案擱置兩年。
期間王有齡及江蘇巡撫薛煥等相繼上疏乞恩,未獲允準(zhǔn)。
同治元年(1862年),言官交章彈劾何桂清,于是恭親王與租界交涉,正式將其逮捕下獄。
秋審處總辦、直隸司郎中余光倬,照「各省督撫提鎮(zhèn)失陷城寨律」擬斬監(jiān)候,并以情罪重大,「擊殺執(zhí)香跪留父老十九人,忍心害理,罪當(dāng)加重」,應(yīng)即行處決,而改擬「斬立決」請旨定奪。
刑部尚書趙光,因與幫辦江南軍務(wù)的許乃釗有交情,瞭解何桂清失陷蘇常殃民細節(jié),覆奏:「不殺何桂清,何以謝江南百萬戰(zhàn)難生靈?
」慈安太后、慈禧太后降旨命大學(xué)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會議。
大理寺卿李棠階認為何桂清清為兩江總督,驕橫顢頇,治軍無方,克扣軍餉導(dǎo)致將士嘩變、全軍覆沒,棄城而逃又嫁禍他人,其罪不容誅。
然而太后為求慎重,另有旨:「何桂清曾任一品大員,用刑宜慎,如有疑義,不妨各陳所見。
」有17人上疏論救,體仁閣大學(xué)士、禮部尚書祁寯藻,引用嘉慶帝諭旨:「刑部議獄,不得有加重字樣。
」認為刑部所擬不合制。
另有工部尚書萬青藜、御史高延祜,而新任江蘇巡撫薛煥以重金疏通,故拖延未決。
言官仍交章彈劾,戶科掌印給事中郭祥瑞、吏科給事中謝增等奏請速正典刑;禮科給事中卞寶第(曾于浙江道監(jiān)察御史任內(nèi)彈劾桂清)抗章駁祁寯藻:「仁宗上諭,只就承平時期尋常罪名而言。
」又言:「道光年間浙江提督余步云失定海,咸豐年間湖北巡撫青麟失武昌,皆以失陷封疆伏法,其時祁寯藻當(dāng)軍機大臣,何獨于何桂清護惜若此?
」大理寺卿李棠階以東南戰(zhàn)事尚未結(jié)束,求顧全大局再上密摺主張不應(yīng)拖延:「刑賞大政,不可為謬悠之議所撓,今欲平賊,而先庇逃帥,何以作中興將士之氣?
」刑部審訊時,桂清提出一份薛煥等人具名之公稟,請其退到蘇州,以保餉源重地,作為其本不欲棄地的證明。
公稟出于當(dāng)時或事后偽造已無從查究,朝廷命兩江總督曾國藩查核具奏。
曾國藩認為守土之責(zé)與公稟無關(guān),覆奏:「疆吏以城守為大節(jié),不當(dāng)以僚屬一言為進止;大臣以心跡為罪狀,不必以公稟有無為權(quán)衡。
」大學(xué)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議覆,由刑部主稿,六月十三日,余光倬疏奏:「已革兩江總督何桂清身膺疆寄,受國厚恩,豈不知軍旅之事,有進無退,守土之責(zé),城存與存?
況其時常州有兵有餉,并非不可固守,乃首先棄城逃避,致令全局潰散。
望亭為無錫至蘇州要沖,業(yè)經(jīng)奏明截留長龍船,扎營于此,乃并未身經(jīng)一戰(zhàn),命殺一賊,忽于蘇州失陷之前一日,率師船退駐福山??冢瞧涑繁h遁,縱寇殃民,尤罪跡之昭著者。
至刑部歷年審辦軍營失事成案,均視此為輕,惟馀步云系由斬候加至斬決,情罪相等。
雖帶兵提督與統(tǒng)兵總督稍有不同,然論疆寄,則文臣視武臣為重;論軍法,則逃官與逃將同誅;論情節(jié),則聞警屢逃,非被攻被圍變出不測者可比;論地方,則全省糜爛,非一城一寨偶致疏防屠可比。
請仍照原擬,從重擬以斬立決。
」得旨,改為斬監(jiān)候,秋后處決。
12月21日在京師菜市口法場處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