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仲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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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全齊文·卷二十六
智林,高昌人,宋泰始初入京,住靈基寺,齊永明末還本國,卒。
新脩科分六學(xué)僧傳·卷第十二 弘法科(二)
高昌人。史亡其氏。師事亮公落發(fā)。即詣長安博究經(jīng)律。尤善雜心。亮坐罪竄嶺外。林與同學(xué)十二人。同往至南荒。日講授。遠(yuǎn)人慕其高義。宋明帝詔至京師住靈基寺。學(xué)者益盛。時立二諦義。有三宗各不同。汝南周颙作三宗論成。畏譏謗不傳林以書勸之。其略曰竊聞三宗之論。鉤深索隱。盡眾生之情。廓而通之。盡佛之意。使法燈有種。勝利無窮。借使國城妻子之施。何以逮此施哉。傳者以為檀越畏譏評。故欲中輟。豈可特纏疑障。自發(fā)見行乎。颙得書矍然而悟。此論遂傳于世。 林長八尺。詞音清徹。還高昌而化。壽七十九。著二諦論雜心記并解十二門論中論等。
高僧傳·卷第八 義解五
釋智林。
高昌人。
初出家為亮公弟子。
幼而崇理好學(xué)。
負(fù)帙長安振錫江豫。
博采群典特善雜心。
及亮公被擯。
弟子十二人皆隨之嶺外。
林乃憩踵番禺。
化清海曲。
宋明之初。
敕在所資給發(fā)遣下京止靈基寺。
講說相續(xù)稟服成群。
申明二諦義有三宗不同。
時汝南周颙又作三宗論。
既與林意相符。
深所欣遲。
乃致書于颙曰。
近聞檀越敘二諦之新意。
陳三宗之取舍。
聲殊恒律。
雖進(jìn)物不速。
如貧道鄙懷。
謂天下之理唯此為得焉。
不如此非理也。
是以相勸速著紙筆。
比見往來者聞作論已成。
隨憙充遍特非常重。
又承檀越恐立異常時干犯學(xué)眾。
制論雖成定不必出。
聞之懼然不覺興臥。
此義旨趣似非初開。
妙音中絕六十七載。
理高常韻莫有能傳。
貧道年二十時。
便忝得此義。
常謂藉此微悟可以得道。
竊每歡喜無與共之。
年少見長安耆老。
多云。
關(guān)中高勝乃舊有此義。
當(dāng)法集盛時。
能深得斯趣者。
本無多人既犯越常情。
后進(jìn)聽受便自甚寡。
傳過江東略無其人。
貧道捉麈尾以來四十馀年。
東西講說謬重一時。
其馀義統(tǒng)頗見宗錄唯有。
此途白黑無一人得者。
貧道積年乃為之發(fā)病。
既痾衰末命加復(fù)旦夕西旋。
顧惟此道從今永絕不言。
檀越機(jī)發(fā)無緒獨(dú)創(chuàng)方外。
非意此音猥來入耳。
且欣且慰實(shí)無以況。
建明斯義使法燈有終。
始是真實(shí)行道第一功德。
雖復(fù)國城妻子施佛及僧。
其為福利無以相過。
既幸以詮述。
想便宜廣宣使賞音者見也。
論明法理當(dāng)仁不讓豈得顧惜眾心以夭奇趣耶。
若此論已成遂復(fù)中寢。
恐檀越方來。
或以此為巨障。
往言懇。
然非戲論矣。
想便寫一本為惠。
貧道赍以還西使處處弘通也。
比小可牽。
故入山取敘深企付之。
颙因出論焉。
故三宗之旨傳述至今。
林形長八尺天姿瑰雅。
登座震吼談吐若流。
后辭還高昌。
齊永明五年卒。
春秋七十有九。
著二諦論及毗曇雜心記。
并注十二門論中論等。
許信 朝代: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869 【介紹】: 唐徐州人。
懿宗咸通中,為桂州戍軍都虞候。
九年,與軍校趙可立等殺都將王仲甫,擁龐勛為首領(lǐng),引軍北歸。
取徐州,佐龐勛守城。
次年,龐勛引兵出擊,佶留守,城破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