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憲(一一一六——一一七八),字令則,嵊縣(今浙江嵊州)人,
舜明子。
以父任補承務郎,監(jiān)臨安糧料院,歷丞海鹽、龍游、宣城三縣,知仁和縣事。
除提舉浙西常平茶鹽公事,遷提點刑獄,除兩浙運判,知臨安府。
入權戶部侍郎,權給事中,除工部侍郎。
乾道八年,賜同進士出身,擢右諫議大夫,御史中丞兼侍講,簽書樞密院事。
淳熙元年拜參知政事,監(jiān)修國史。
俄以端明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責居南康軍。
起知江陵府。
淳熙五年卒,年六十三。
見嘉泰《
會稽志》卷一五,《
南宋館閣錄》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