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657 【介紹】: 明末清初山東堂邑人,字蓬元。明萬歷二十九年進士,官至工部尚書。以軍械不備,下獄,旋戍邊。召還后授兵部侍郎。甲申之變時,曾受李自成軍拷掠。尋南下福建,為明唐王浙直總督。順治三年歸清,官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有《禮經(jīng)集注》、《樂經(jīng)集注》。維基
張鳳翔(1577年—1657年),字稚羽,號元蓬,山東東昌府堂邑縣(今山東省聊城縣),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山東鄉(xiāng)試第十四名舉人,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進士,授直隸廣平府推官,升吏部稽勛司主事,萬歷三十五年,任文選司主事。萬歷四十年,升任驗封司員外、文選司郎中。泰昌元年,改任南京太常寺少卿。天啟元年,任北太常寺少卿。天啟二年三月,任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等地,此后敘平妖靖亂功,加升右副都御史。天啟三年十月,加升兵部左侍郎,孫翕之蔭錦衣衛(wèi)百戶,十一月刑部左侍郎喬允升升任尚書,張鳳翔被命回部管事。丁憂歸。天啟五年正月起補原官,尋署部事,六月引疾求去,允之,尋為御史田景新、陳朝輔疏參為門戶傳頭,東林幫手,被令冠帶閑住并削蔭子。崇禎元年,起為吏部左侍郎,次年升工部尚書,時清軍入關(guān),京師戒嚴,以都城懸簾狹薄,崇禎帝大怒,二年十一月與兵部尚書王洽同被入獄,謫戍陜西。四年四月,上念旱,釋前工部尚書張鳳翔、左副都御史易應昌、御史李長春、給事中杜齊芳、都督李如楨。明亡后歸順清朝,順治三年,起用為戶部右侍郎,請減山東加餉八十三萬。順治五年,改吏部左侍郎,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請設三省總督,用張存仁平諸土寇。順治八年,升任工部尚書,同年加太子太保。十年正月以年老致仕。順治十四年卒,年八十一。十五年三月賜祭葬如例。
人物簡介
李長春(?—17世紀),字叔茂,號東起,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李長春是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江西鄉(xiāng)試三十三名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會試二百六十六名,三甲三十二名進士,本年獲授廣州府推官,四年本省同考,崇禎元年考選,升浙江道御史,上疏罷去緝較、錄用遺賢、減免漕舟、禁止私謁。崇禎二年(1629年),崇禎帝在文華殿單獨召見周延儒,他和毛羽健、田時震為此事共同上疏:「漢朝大臣曾說過,公事應當著大臣公開地說;私事則不能接受。這次皇上不在朝堂、不在上朝時召見;而在私下、在退朝后召見延儒,夜深時還開啟內(nèi)閣大門。賢者必定形跡自遠,不冒昧獲得功名。如果不是,為何任用這樣的人。」上疏后,崇禎帝嚴厲責備他們。之后李長春又彈劾周延儒圖謀私利、收受賄賂,崇禎帝生氣得將他遞捕入獄行刑,六科力救也沒有作用。大學士成基命長跪會極門,自辰時到酉時都不起來,才讓他免死,派往駐守邊疆。不久因為天旱,和錢龍錫、易應昌、張鳳翔、杜齊芳一起釋放,有「五君子」之稱。弘光帝繼位,起用他為湖廣道御史,轉(zhuǎn)太仆卿。南京失守,他參與義師;得隆武帝擢任右僉都御史兼太仆卿。福京淪陷,李長春隱居不出仕,到八十三歲時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