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楊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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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61—1631 【介紹】: 明山東長山人,字默承,號青岳。萬歷四十一年進(jìn)士。授編修,累官少詹事。以忤魏忠賢,革職為民。崇禎初,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參預(yù)機(jī)務(wù)。次第貶黜閹黨,人情大快。后以事忤旨革職,謫戍代州,卒于戍所。福王時復(fù)官。有《玉海纂》、《四素山房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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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鴻訓(xùn)(1565年—1634年),字默承,號青岳,山東長山縣(今淄博市周村區(qū))太和莊人。
明代東林黨政治人物。
劉一相之子。
萬歷十三年乙酉科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jìn)士,授庶吉士,改授翰林院編修,曾參修國史。
泰昌元年(1620年),出使朝鮮,回國時遼陽已被清軍占領(lǐng),朝鮮為其建造二舶艦,繞境而返。
途中收容多位難民。
升任右中允,又改左諭德。
天啟六年(1626年),任少詹事,因忤魏忠賢,被削籍為民。
明思宗時,官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后加太子太保進(jìn)文淵閣。
任內(nèi)遇事敢任,曾建議先朝官員轉(zhuǎn)調(diào)太速,需行久任之法,又推薦了畢自嚴(yán)出任戶部尚書。
但劉鴻訓(xùn)在廟堂議事,當(dāng)其意見不被皇帝同意時,便會感嘆說「圣上畢竟只是年輕的君主」,崇禎帝都會因而生氣。
崇禎二年(1629年),因改太傅惠安伯張慶臻敕書事,謫戍代州,按例總督京營者不轄京師巡補(bǔ),劉鴻訓(xùn)及中書舍人田佳璧在敕書上多加「兼轄捕營」四字,遭御史吳玉彈劾,給事中張鼎延、御史王道直亦參劉鴻訓(xùn),此時正值「寧遠(yuǎn)鬧餉」之時,且在羅織株連所謂閹黨之后,加上他曾說:主上畢竟是沖主。
崇禎帝無意維護(hù),而眾臣大作文章,御史田時震、給事中閻可陛接連劾其貪污收賄案。
最終劉鴻訓(xùn)謫戍代州、兵部尚書王在晉、職方郎中苗思順遭削籍,田佳璧斬于市,張慶臻停祿三年。
因痛斥閹黨楊維垣、李恒茂、楊所修、田景新等人,謫戍代州(今山西代縣)。
崇禎七年(1634年)五月,卒于戍所,享年七十。
著有《四素山房集》、《皇華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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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79—1636 【介紹】: 明蘇州府吳縣人,字孟長,號現(xiàn)聞。萬歷四十七年進(jìn)士。改庶吉士。與舅父文震孟同在翰林,持清議。天啟五年被劾為繆昌期死黨,削籍。崇禎元年起左贊善,歷右庶子充日講官,遷詹事。佐韓爌等定逆案,為溫體仁所忌。借主鄉(xiāng)試時武生冒籍事貶為少詹事,出掌南京翰林院,尋移疾歸。卒謚文毅。有《循滄集》、《公槐集》等。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孟長,長洲人。萬歷己未進(jìn)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歷官南少詹事贈禮部右侍郎謚文毅有公槐響玉棘門沆瀣秋旻文遠(yuǎn)循滄松癭伽陵風(fēng)吟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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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希孟(1579年—1636年),字孟長,號現(xiàn)聞,蘇州府吳縣(今屬江蘇)人,明代文學(xué)家。
出生十月,父早逝,由母文氏勵志鞠之。
與舅父文震孟同學(xué),時有盛名。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舉己未科進(jìn)士,考選為庶吉士。
座主韓爌、館師劉一燝很器重他,兩人并執(zhí)政,遇大事多向他咨詢。
天啟時,授檢討,纂修《神宗實(shí)錄》。
后乞假告歸。
四年冬還朝,當(dāng)時東林黨趙南星、高攀龍等人被趕出朝廷,黨禍大作,姚希孟也被崔呈秀的《天鑒錄》列為東林黨人,明年以母喪歸,甫出京都,給事中楊所修彈劾他為繆昌期死黨,遂削籍為民。
作《開讀始末》記吳民反閹黨事。
崇禎元年起左贊善。
歷右庶子,為經(jīng)筵日講官。
三年秋,與諭德姚明恭主順天鄉(xiāng)試。
有武生二人冒籍中式,被給事中王猷彈劾,又遭溫體仁忌,貶為南京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不久告病歸鄉(xiāng),家居二年,崇禎九年(1636年)卒。
福王時贈禮部侍郎,謚文毅。
母文氏卒后,蔬食三年,晝夜誦佛經(jīng)不止。
著成《佛法金湯徵文錄》十卷。
黃道周《漳浦集》中寫道:“萬歷初年,閣臣鷙起,文章之道,復(fù)歸詞林,李大泌,姚吳門為之歸墟……予不及事大泌,雅交于吳門。
下所為,霞蒸岳舉,文行宗表,無有先于吳門者矣。
先生安步指辭,宏聲亮實(shí),韓蒲州見之而有王佐之稱,劉南昌因之而有人龍之嘆。
”還著有《公槐集》、《響玉集》、《棘門集》、《沆瀣集》、《循淪集》、《丹黃、松癭集》、《伽陵集》、《風(fēng)唫集》等。
盛以恒 朝代:明末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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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41 【介紹】: 明陜西潼關(guān)衛(wèi)人,字勉南。
崇禎十三年舉人。
任商城知縣。
練鄉(xiāng)兵守境。
十四年,遷開封府同知,將行,而張獻(xiàn)忠軍將至,遂與鄉(xiāng)官楊所修等共守城。
尋為獻(xiàn)忠軍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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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童蒙(1582年—1637年),字求我,號五吉,又號獨(dú)葵軒主人。
萊蕪(今山東萊蕪市萊城區(qū)羊里鎮(zhèn)城子縣村)人。
萬歷元年(1582年)生,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韓敬榜進(jìn)士,授中書舍人。
歷任兵科給事中,任兵科都給事中。
泰昌元年十月,遼東經(jīng)略熊廷弼被罷,曾經(jīng)上疏極力自辯。
朝廷派兵科給事中朱童蒙到遼東進(jìn)行調(diào)查。
天啟元年閏二月二十六日,朱童蒙奏報熊廷弼守遼有功,且深得遼民擁護(hù)。
朱童蒙、郭允厚等上疏彈劾鄒元標(biāo)、馮從吾等以講學(xué)為名,自立門戶,締結(jié)私黨。
最后馮、鄒二人被迫辭職離京。
天啟四年,右僉都御史周起元上《去蠹七事疏》,彈劾貪橫稅監(jiān),并且要求治罪朱童蒙。
結(jié)果朱童蒙被貶出京,外遷蘇州。
東林黨大敗后,魏忠賢以朱童蒙為太仆寺少卿。
天啟六年八月,任右僉都御史、延綏巡撫。
河套地區(qū)的蒙古人多次進(jìn)犯延綏,皆被童蒙率軍擊退,他上書稱頌是魏忠賢的功勞,“皆賴廠臣魏忠賢籌劃嚴(yán)明,轉(zhuǎn)輸接濟(jì)”。
天啟七年五月,在榆林建魏忠賢生祠。
天啟七年八月,天啟帝逝世,右副都御史署南京通政司使楊所修彈劾兵部尚書崔呈秀、工部尚書李養(yǎng)德、太仆寺少卿陳殷、撫延綏右都御史朱童蒙等皆奪情留任,有違準(zhǔn)則。
朱童蒙遂回籍守制。
十一月六日,魏忠賢于流放鳳陽途中自殺。
明思宗除魏忠賢后,繼續(xù)清洗閹黨,朱童蒙被列入逆案。
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十五日,朱童蒙等129人,以“交結(jié)近侍又次等”定罪,俱坐徙三年,贖為民。
崇禎十年(1637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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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江西德化人。萬歷四十七年進(jìn)士。授吳江知縣。贓污狼藉,被劾改國子助教。諂附汪文言,得為工部主事。及文言敗,力擠之。因馮銓之介,父事魏忠賢,為十狗之一,日夜走其門,卑諂無所不至。后忠賢亦厭之,天啟六年,因潘士聞之劾,削其籍。忠賢誅,下獄論死。李自成入京師,破獄出降。自成敗,隨之西走,不知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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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欽程,字念坤,江西德化縣人。
明末政治人物。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jìn)士。
授吳江縣知縣,貪贓惡名狼籍,以濫刑博得“強(qiáng)項(xiàng)”名聲。
被巡撫周起元彈劾,貶秩,改順天府儒學(xué)教授,調(diào)國子監(jiān)助教。
后來依附東林智囊汪文言,任工部主事。
汪文言敗于閹黨之后,欽程落井下石,通過馮銓關(guān)系,以父事魏忠賢,為“十狗”之一。
馮銓欲陷害御史張慎言、周宗建,令李魯生草疏,由欽程上奏。
明史》稱其“于群小中尤無恥”,日夜諂媚魏忠賢,得意忘形。
給事中楊所修經(jīng)忠賢授意,力薦其賢能,由員外郎升太仆寺少卿,后來,連忠賢亦對其生厭,天啟六年(1626年)正月,因給事中潘士聞彈劾,忠賢責(zé)其敗群,削籍。
臨行,曹欽程仍在魏忠賢面前頓首,稱:“君臣之義已絕,父子之恩難忘。
”啜泣而去。
天啟七年(1627年),明熹宗駕崩,魏忠賢被誅,曹欽程入逆案首等,論死,下獄多年,家人不送飲食,曹欽程靠搶奪其他囚犯剩飯,日日醉飽。
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陷京師,欽程帶頭破獄出降。
自成敗,隨之西走,不知所終。
弘光朝,定從賊案,欽程列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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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95—1646 【介紹】: 明浙江東陽人,字九一,號玉笥。
天啟二年進(jìn)士。
授番禺知縣。
崇禎初擢刑科給事中,劾罷閹黨副都御史楊所修等,嘗諫帝“求治太銳,綜核太嚴(yán)”。
七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yīng)天安慶等十府。
以農(nóng)民軍勢盛,請割安慶等府,另設(shè)巡撫。
后代陳新甲為兵部尚書。
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輔,下獄,旋得釋。
命赴江南練兵輸餉。
南都陷,請魯王監(jiān)國,任兵部尚書,督師江上。
還守東陽,兵敗投水死。
有《吳中水利書》、《張忠敏公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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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維(1595年—1646年),字九一,一字止庵,號玉笥,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明亡后,自盡殉國。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浙江四十六名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聯(lián)捷壬戌會試十二名,三甲一百六十名進(jìn)士,都察院觀政,授廣東番禺知縣,興學(xué)校,課農(nóng)桑,以德化民。四年本省同考,以政績卓越,崇禎元年考選,授刑科給事中;三年升吏科右,四年升吏科左,五年升禮科都給事中,六年升太常寺少卿。崇禎七年(1634年)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yīng)天,疏浚了松江、嘉定、上海、無錫等地河道。十二年升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崇禎十五年升兵部尚書,十六年革任。十七年(1644年)三月,以兵部尚書兼右僉都御史赴江南、浙江,督練兵、輸餉諸務(wù)。離開北京后,李自成攻破北京。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弘光帝召為戎政尚書。因山東討賊有功,加太子太保。后與馬士英不和,乞省親歸。同年五月,清軍陷南京。國維在家聞變,召集義勇,至臺州,與陳函煇、宋之普、柯夏卿及陳遵謙、熊汝霖、孫嘉績等擁戴魯王朱以海監(jiān)國,移紹興,國維任武英殿大學(xué)士,督師錢塘江。次年六月初,方國安叛降,國維還守東陽。二十五日,清兵破義烏,追至七里寺,國維召二子張世鳳、張世鵬問其生死,長子表示不愿茍且偷生,次子猶豫不決,國維即怒以石硯擲擊,不中。世鵬泣曰:“從容盡節(jié),慷慨捐軀,兒等甘之如飴,唯祖母年邁八旬……”。午夜,國維遂整理衣冠,向母訣別,賦《絕命詞》三章,寫“忠孝不能兩全,身為大臣,誼在必死。汝二人或盡忠,或盡孝,各行其志,毋貽大母憂,使吾抱恨泉下!”遺書于次子。南向再拜曰:「臣力竭矣」!跳園中水池亡,年五十二。國維既死,家人扶其尸于大廳。清兵騎兵多為山東濟(jì)寧人,見國維尸體叩頭拜謝。張世鳳不屈而死,被殺于錢塘江畔。浙江總督張存仁敬佩張國維,不忍斷其香火,于是釋放張世鵬。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賜謚忠敏。著《吳中水利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