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廖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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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甬上耆舊詩·卷二十六
字士燮,號渤海,以進士歷官右中允。
公為人簡易,有東晉風味。
前是吾鄉(xiāng)袁文榮公全玄洲學士在翰林,過自引重,待門生多不以禮,公心非之。
及分考出就邸,即戒門者,本房新進士造謁,立為通無,使候門下。
豫為大被,與諸門生飲極驩,即聯(lián)被同寢。
其簡脫若此,一時稱之。
賀盛瑞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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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盛瑞(1553年—1615年),字太徽,號鳳山,河南衛(wèi)輝府獲嘉縣人。
進士出身。
萬歷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河南鄉(xiāng)試第四名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授工部屯田司主事,修明景陵,繼修明獻陵及永寧長公主墳,省帑金以萬計。
遷營繕司郎中,適有乾清、坤寧兩宮之役,事體既鉅,經(jīng)費尤繁,營求請托,弊竇千端。
盛瑞身任大工,遏巨珰,抗政府,全神籌畫,比竣役,實省在庫銀九十三萬兩有奇。
二十六年,出為湖廣參議兼僉事,尋調(diào)陜西,俱未赴,竟以斂怨中己亥察典,謫知泰州,未任,丁父艱。
服闋,補澤州。
盛瑞離部后,內(nèi)臣有手批繕郎帽核目者,郎怒曰:賀某在,汝輩敢爾?
內(nèi)臣笑曰:賀某不要錢,汝亦不要錢耶?
其清介服人如此。
澤多宗人為害,盛瑞至,接之以禮而威之以法,皆斂戢。
俗尚奢,一切嚴禁之。
祭十八歲殉夫烈婦郎氏,請于上,旌其廬。
建文場于澤,請學使者按臨之,澤士稱便。
其他減糧清訟,善政甚多。
三十五年再謫長蘆運司判官,四十一年稍遷刑部福建司主事,謝職歸,尋卒。
盛瑞孝友天成,厚姻族,好施與,居鄉(xiāng)數(shù)十年,未嘗與人有毫發(fā)爭。
而性率真,無委曲,故往往困躓云。
子賀仲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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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賞(1570年3月31日—?
年),字R|薦蓼,四川重慶府合州人,明末政治人物,萬歷辛丑進士。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鄉(xiāng)試第31名。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會試第198名,殿試二甲第十四名進士(易三房)。
都察院觀政,授戶部主事。
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湖廣監(jiān)兌。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通州挖運,本年升戶部郎中。
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升湖廣岳州府知府。
萬歷三十六年(1608年)戊申,調(diào)荊州府知府。
萬歷三十九年(1611年)辛亥,升湖廣按察使司副使。
萬歷四十二年(1614年)甲寅,升驛傳道、浙江布政使司參政。
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改督糧道。
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升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升浙江右布政使。
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升浙江左布政使。
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升太仆寺卿,天啟三年(1623年)癸亥,升太常寺卿。
天啟三年(1623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以皇子生,覃恩錄蔭,其子胡我琨準送監(jiān)讀書。
天啟四年(1624年),劾魏忠賢,不聽。
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六月十日,升工部右侍郎,六月十三日署掌本部印信,九月九日蔭一子入監(jiān)兼賚銀幣,十月十八日蔭子胡我珫入監(jiān)讀書,十一月以鉆謀亞卿,冠帶閑住。
崇禎元年(1629年)戊辰,起用,遇缺會推。
崇禎二年(1629年)己巳,起刑部右侍郎,升左侍郎,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以刑部囚犯逃脫革職閑住,杖八十,贖杖為民。
后文震孟為崇禎講解《魯論》講到「君使臣以禮」一段時,他反覆講解規(guī)諷,崇禎皇帝感悟降旨放出喬允升、胡世賞等。
崇禎四年至五年,回鄉(xiāng)后的胡世賞為捍衛(wèi)合州城郭,保衛(wèi)沿街民房而倡捐在城北楊柳街嘉陵江岸修司空堤,共歷時5個月。
堤高3.9丈,寬10丈,長60馀丈,又名胡公堤。
在合州捐置漏澤園,在合州迎恩門外三里。
崇禎十七年,起為戶部左侍郎。
卒于家,年七十六歲。
陳其柱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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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柱,字元素,南直隸蘇州府昆山縣人。
幼就童子試,為邑令樊玉沖器賞。
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浙江慈溪知縣,俗故健訟,每以溫言解之。
邑多豪紳,以禮屈服。
府差必由縣票方準入鄉(xiāng),否則繩以法。
六年再舉卓異,入為兵部主事,去日萬民哭送,車不得前后,祀之名宦。
天啟六年丙寅(1626年),遷武選司郎中。
時魏忠賢弟侄冒濫勛蔭,其黨尚書王永光主之,輒下司擬行,其柱執(zhí)會典抗不應(yīng),會昌平鎮(zhèn)兵嘩,圍困餉司,出其柱為昌平道,刻期趣行。
其柱單騎抵任,擒渠魁而寬其脅從,變遂定。
地近居庸,為筑城堡,綏降卒,邊境得靖。
七年丁卯,大吏建祠媚珰,率屬羅拜,其柱獨稱疾不往,閹黨御史倪文煥為其柱同年生,承忠賢指餌之懾之,不為動。
未幾,珰敗,督理陵工,事峻,遷山西參政,與督臣閻鳴泰議不合,拂衣歸里。
數(shù)載杜門卻掃,邑令葉培恕慕其名,徽商構(gòu)訟,欲得其柱緩頰,其人以千金至,其柱堅拒之,令慚謝,撫臣薦起,已病卒。
馬鞍山西南麓文筆山居,舉人沈大化創(chuàng)建,后歸王氏,崇禎時屬陳其柱。
墓在東河村黃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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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慈烺(1629年2月26日—1644年6月),中國明朝明思宗朱由檢長子、母莊烈憫皇后周氏。
崇禎二年(1629年)出生,崇禎三年(1630年)封為皇太子。
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李邦華、史可法及姜曰廣希望朱慈烺到南京監(jiān)國,不久因北京外城被攻破而無結(jié)果。
朱慈烺下落后無定論。
一種說法認為,朱慈烺本擬送到朱純臣家暫避,但北京內(nèi)城被攻破,李自成先已找到他。
李自成指朱慈烺無罪,而朱慈烺請求李自成「不可驚我祖宗陵寢」、「速以禮葬我父皇母后」及「不可殺戮我百姓」,并指現(xiàn)在投降的官員是不忠不義,應(yīng)盡殺之。
后來李自成封朱慈烺為宋王。
四月十二日(5月17日),李自成率軍前往山海關(guān)與吳三桂作戰(zhàn),朱慈烺隨行。
十四日(5月19日),北京街頭有人私自張貼告示,聲稱明朝氣數(shù)未盡,約定在二十日(5月25日)擁立朱慈烺為帝,改元義興元年。
二十二日(5月27日),李自成敗退永平,與吳三桂議和,派遣明朝降臣王則堯、張若麟送朱慈烺至吳三桂大營。
隨后吳三桂以太子為號召,聲稱要護送太子還京,移檄各地,并使用「義興」年號。
三十日(6月4日),李自成離開北京,逃往西安。
五月一日(6月5日),吳三桂帶著太子手敕回到北京。
次日(6月6日),清朝攝政王多爾袞率領(lǐng)清軍抵達北京。
吳三桂希望立朱慈烺為明帝,但被攝政王多爾袞拒絕。
吳三桂憤而挾持朱慈烺到山西。
另有說法認為朱慈烺為大順軍所殺。
此外,尚有人認為弘光元年(1645年)太子案中的朱慈烺是真的。
南明弘光年間追封為獻憫太子,魯王監(jiān)國元年謚為悼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