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518—1593 【介紹】: 明浙江臨海人,字子豫,號華峰。秦鳴夏弟。嘉靖二十三年進士第。授修撰。官至南京戶部尚書。有《談資》、《倚云樓遺集》。維基
秦鳴雷(1518年—1593年),字子豫,號華峰,浙江臺州府臨??h城關人,軍籍。嘉靖甲辰狀元。隆慶間官至南京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秦鳴雷舉浙江鄉(xiāng)試。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會試聯(lián)捷,殿試高中第一甲第一名(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參修《國史》和《會典》。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左春坊諭德,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主鄉(xiāng)試,晉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主會試,取陳有年、王一鶚、王錫爵等,后皆成為知名公卿、宰輔,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改任南京吏部左侍郎,校《永樂大典》。隆慶五年(1571年)官至南京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萬歷元年(1573年)正月十八日,兵科給事中趙思誠上疏彈劾秦鳴雷“只知嗜酒、不顧廉節(jié)”,疏下吏部,遂令其致仕。居家二十年。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卒,葬于臨海東鄉(xiāng)兩頭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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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25—1594 【介紹】: 明浙江馀姚人,字文中,號立峰。孫升子。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武庫主事,歷武選郎中。世宗齋居二十年,諫者都獲罪,鑨請朝群臣,且力詆近臣方士,不報,遂引疾歸。隆慶元年起南京文選郎中。萬歷初累遷光祿卿,又引疾歸,里居十年。再起原官,進大理卿,歷南京吏部尚書,入為吏部尚書。大計京官,力杜請謁。首斥其甥文選員外郎呂胤昌。凡政府私人,貶黜殆盡,執(zhí)政皆不悅。乞休歸,卒謚清簡。維基
孫鑨(1525年—1594年),后人有誤傳作“孫龍”,字文中,號立峰,錦衣衛(wèi)官籍浙江余姚縣(今屬浙江省慈溪市)橫河孫家境人,明朝大臣。時與平湖陸光祖、余姚陳有年并稱為“浙中三賢太宰”,聞名天下。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名舉人,三十五年丙辰科會試二百十名,廷試二甲第二名進士,吏部觀政,授兵部武庫司主事,三十七年升員外郎,四十二年復除原職,升郎中。任武選司郎中的時候,當時的尚書楊博很器重孫鑨。明世宗好仙道之術,齋居深宮長達二十年,官員進諫即獲罪,孫鑨仍竭力指出寵幸方士術士之害。孫鑨之言少有人聽,于是他只好告病回鄉(xiāng)。隆慶元年,起用任南京吏部文選司郎中,三年正月升南京尚寶司卿,六年正月升南京鴻臚寺卿。萬歷三年(1575年)三月升提督四夷館太常寺卿,十月升通政司右通政,四年十月升光祿寺卿。后告病還鄉(xiāng),一住十年,居于故里一小樓,賓客很少能見到他。十五年再次啟用,官復原職,九月進大理寺卿。常據理力爭,帝均從其議。十六年七月升刑部右侍郎,十七年六月升左侍郎,八月改吏部左侍郎,十八年五月升南京吏部尚書,二十年三月改任南京兵部,參贊機務,幾日后又改任吏部尚書。二十一年曾臥病三月,上書十次請求辭官回鄉(xiāng),至七月才被允許回籍。二十二年(1594年)逝世后,二十三年六月賜祭葬,二十七年贈太子太保,謚清簡,葬于會稽鑄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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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28—1611 【介紹】: 明江西奉新人,字汝聘,號見麓。嘉靖三十五年進士。嚴嵩以其同里,欲羅致門下,不應。乞就南刑部主事,遷福建提學副使,以侍養(yǎng)歸。遭母喪,遂不出。萬歷間起故官,累遷吏部尚書,屢疏乞休。卒謚恭靖。有《怡云堂集》。維基
蔡國珍(1527年—1610年),字汝聘,號見麓,又號虬阿,江西奉新縣(今江西省奉新縣)人。謚恭靖。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江西鄉(xiāng)試中舉二十三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聯(lián)捷丙辰科會試三十六名,廷試二甲三十九名進士,兵部觀政。時嚴嵩主國事,希望將同鄉(xiāng)蔡國珍招到門下,然而蔡國珍不應,乞求就職南京,擔任南京刑部主事,處理盜亂有功,四十年升郎中。四十一年調任吏部郎中,四十四年出為福建提學副使,因母喪去官。守喪期滿,不再出仕,居家二十年。萬歷十年(1582年)張居正卒。朝廷重新起用人才,萬歷十四年,仍以故官涖福建,擔任提學副使。后升任湖廣右參政,分守辰沅,檄諭平定洞蠻叛亂。萬歷十五年,任四川按察使。萬歷十七年,任浙江布政使。萬歷十九年,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萬歷二十年,召為左副都御史。萬歷二十一年,歷任吏部右、左侍郎,與尚書孫鑨、陳有年審查官員政事,后擢南京吏部尚書。萬歷二十四年(1596年),孫丕揚離任,神宗很久不廢除代任,致使吏部事務弛廢。內閣進言,推薦蔡國珍為吏部尚書,次年擔任。給事中戴士衡彈劾文選郎白所知貪贓,蔡國珍辨解,且求罷歸鄉(xiāng),萬歷帝沒有批準。但久之,蔡國珍連續(xù)請求辭職,最終歸鄉(xiāng)。家居十三年后去世,享年84歲。贈太子太保,謚恭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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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繼先(1540年—1586年),字胤甫,號南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盂縣(今山西省陽泉市盂縣)人。山西鄉(xiāng)試第二十七名。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進士。擔任獻縣、雄縣、遵化縣、內黃縣知縣,萬歷十年(1582年),擢四川道御史。萬歷十三年,擔任南京刑部主事。張居正死后,孫繼先相繼舉薦萬歷帝召回此前被罷免的官員,包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舉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zhí)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人。因彈劾戶部尚書張學顏構陷劉臺狀,再劾學顏及李成梁,降級謫臨清州判官,官至南京吏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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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元禮,德清人。萬歷庚辰進士,累官大理寺丞有姑孰集南征集中林草維基
章嘉楨(1552年—年?),字元禮,號衡陽,浙江省湖州府德清縣人,民籍,治《詩經》。由府學生中式浙江鄉(xiāng)。第四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十名。萬歷八年(1580年)中式萬歷八年庚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七名進士,授湖廣蒲圻縣知縣,任內發(fā)動民眾筑圩治水,政績卓著,補當涂知縣。擢拔為兵部主事,再移禮部。萬歷二十年,吏部尚書陳有年調為己用,后歷官文選員外郎。因顧憲成案牽連,解職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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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光前(1555年—1595年),字長孺,號太恒(太行),浙江寧波府鄞縣人。傅光前是福建按察司知事傅文淵之孫,萬歷十六年(1588年)中舉人,次年(1589年)聯(lián)捷進士,獲授南京太常寺博士。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吏部尚書陳有年推薦傅光前為驗封主事,朝廷遣人迎接時他卻歸鄉(xiāng)省親;就任后,他提拔賢能、罷黜不良,以澄清仕途為己任,半年后就遭猜忌罷官,次年在北京去世,年四十一歲。他寒苦而有操守,死后家室蕭然,得同僚捐贈才能殮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