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葉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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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四川嘉定人,字公石,一字鴻漸,號頤山。弘治十八年進士。歷吏、兵二科給事中。乞假去。世宗即位,起故官。屢疏言應防止正德時奸邪夤緣復用。歷兵科都給事中。嘉靖初,大禮議起,伏闕力爭,受廷杖除名。卒于家。萬歷初,贈太常少卿。有《頤山詩話》。
明詩紀事·丁簽·卷十
磐字公石,嘉定州人。
弘治乙丑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
進都給事中,議大禮被杖,免官。
萬歷初,追贈太常少卿。
有《游峨集》、《頤山集》。
(《四庫總目》:《安磐頤山詩話》二卷。
其論詩以嚴羽為宗,其議莊昶「溪邊鳥共天機語,杖上梅挑太極行」句,論梅堯臣「歌欲論《長恨》,人將問少君」句,及排周紫芝論林逋梅詩,可謂公論。
磐亦能詩,故其評論古人多中竅會,蓋深知其甘苦,而后可定其是非。
天下事類如是也。
升庵集》:明嘉州楊孟載、青城王汝玉、成都袁阿潛、除遵晦、富順晏振之,近得宜賓牟君倫、長寧侯汝弼、嘉州安公石、程以道,卓然名家。
《升庵外集》:亡友安公石妙于集句,以「鱸魚正美不歸去」對「瘦馬獨吟真可哀」。
又「請君酌我一斗酒,與爾共消萬古愁」。
又「梁間燕子聞長歡,樓上花枝笑獨眠」。
「水國蓮花府,云帆楓樹林」。
又集杜句吊葉叔晦,讀者為之泣下。
其詩云:「臨江把臂難再得,便與先生成永訣。
文章曹植波浪闊,死為星辰亦可滅。
老去新詩誰與傳?
男兒性命絕可憐。
出門轉盼已陳跡,妻子山中哭向天。
中夜起坐萬感集,人生有情淚沾臆。
鳳凰麒麟安在哉?
石田茅屋荒蒼苔。
君不見空墻日色晚,悲風為我從天來。
」 《池北偶談》:安松溪,升庵先生友也。
其詩風神獨絕,而世罕知之。
靜志居詩話》:楊用修述公石論詩之旨云:「唐之名家自立機軸,譬猶群花各有豐韻,乃或剪彩以像生,或繪畫而傍影,終非真也。
」又云:「論詩如晶花木,牡丹芍藥,下逮苦棟刺桐,皆有天然一種風韻。
今之學杜者,只牡丹芍藥爾。
」其說足以解頤。)
維基
安磐 (1479年—?年),字鴻漸,又字公石,號松溪,又號頤山,四川嘉定州(今樂山縣)人。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顧鼎臣榜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娶吳氏女為妻。正德三年(1508年),授任吏科給事中,改兵科給事中,有直聲,乞假歸鄉(xiāng)。嘉靖初年,起復故官,四月庚辰,升禮科右給事中。六月壬午,升工科左給事中。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辛酉,升兵科都給事中。七月因議大禮被廷杖除名。與程啟充、彭汝實、徐文華同為嘉定人,時稱嘉定四諫。約卒于嘉靖六年,葬于嘉定城東北平羌鄉(xiāng)。楊慎撰墓志銘。萬歷初年,追贈太常少卿。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88—1562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惟仁。正德十六年進士。授行人。嘉靖時歷官禮科給事中,屢上疏論事,言詞切直,往往不被納。六年,錦衣百戶王邦奇誣訐楊廷和、彭澤等,言上書力爭。帝怒,親審于午門,言備受酷刑,斷一指,卒無撓詞,獄亦以解。后累官湖廣參議。
甬上耆舊詩·卷十一
先生字惟仁。
年十六為諸生,即開門授弟子經。
中進士,以行人使于代。
王故好學,聞先生名重,因從受易,且疏留,使授代諸生經。
其高弟后多為名臣。
先生甫復命而代亂,王出奔,上再使往安,代王得歸國。
遷禮科給事中。
時議崇興獻,禮既定,復有進世室之說,即抗疏言:陛下考獻帝而祀之觀德殿,明親親也,不復躋于太廟以干正統(tǒng),明尊尊也。
斯協(xié)諸義而協(xié)者也。
獻帝雖有圣德,非若周文武之興王創(chuàng)業(yè)也,而欲襲世室名,舛矣。
我太祖、太宗既正祀世室,而復參以獻帝,可乎?
若以獻帝為所自出之帝,是前無祖宗也。
以獻帝為禰而宗之,是近無敬毅也。
諸所云云,俱為不經。
陛下前既罪醫(yī)士劉惠之言,而今乃納署丞何淵之言;前既俞禮卿、席書之議,而今乃咈書之后議,臣不知其何說也。
臣非不知陛下順旨則喜,逆旨則怒,不逢喜而逢怒,豈臣之情?
但義有不可,即殞首闕下,臣必不敢奉詔。
未報。
凡三疏爭之會。
廷臣亦多諫者,事得已。
他如諫張璁不可為兵部侍郎,諫璁、萼不可典兩都鄉(xiāng)試,諫楊一清不可召還內閣,因天變極陳六科失職,致用人行政顛倒。
已又獨為楊公廷和訟冤曰:先帝晏駕時,江彬挾邊軍四萬,圖為不軌,內外洶洶。
元輔楊廷和不愛其死,用密謀誅之,頃刻間尋定大計,以倫序迎立陛下。
此社稷之勛,非止開國佐命者也。
即使有罪,尚當十世宥之。
今以奸人之言,既褫其爵矣,又逮其子若婿矣,乃又聽百戶王邦奇之誣,而盡逮其鄉(xiāng)里,誣為蜀黨。
圣明之朝,何意忽有此舉。
臣謂若編修葉桂章輩唯有自憤無辜,非縊則刎耳。
至言費宏、石瑤之陰,私曾無左證,豈小人之言必可聽,大臣之行必盡可疑耶?
唯陛下裁察,不以無藉曖昧之詞,辱陷社稷重臣,為圣世大累。
書奏,上大怒,刑鞫于午門,至折指終不易詞,謫判宿州。
以知溧陽,三遷至吏部郎,稍稍起矣,而忌者傾之。
再謫知彝陵州,三遷至湖廣參議,又稍稍起矣,而忌者復傾之,竟落職歸。
先生所在有治行,溧陽、夷陵皆為生立祠。
初在蜀,傳恩詔至,有曰:唯議禮諸臣不赦。
先生題詩驛亭志感,讀者灑淚。
次宿一驛,夢有客綠衣相迎曰:忠良亦來此耶?
次日詢之,即編修葉公桂章,就逮自縊處。
蓋先生前疏,所云其人必感憤自殺者也。
年七十五,卒于家,郡人稱其居曰忠諫里。
所著集行世。
讀先生疏草,忠憤之氣塞于兩間,而其詩宛秀明麗,幾近子房之貌。
余既錄詩十三首,復采其佳句,曰:月落明漁火,風輕穩(wěn)釣舟。
曰:短竹生幽響,高松落午陰。
曰:沙寒稀荻雁,木落露松虬。
水漲鷗移渚,芹香燕獵泥。
曰:孤舟虛白日,雙鬢落青絲。
并足傳也。
維基
楊言,字惟仁,浙江鄞縣(今屬浙江寧波市鄞州區(qū))人。曾任給事中,以敢于直諫聞名。官至湖廣參議。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舉人,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楊維聰榜進士。授行人。嘉靖四年(1525年)擢禮科給事中。數日后即上書痛陳朝廷弊端,世宗以“無中生有”斥責之。同年,光祿署丞何淵請求擴建宗廟,祭祀世宗生父興獻王,楊言與諸臣抗爭,不被采納。楊言又上書指陳利害,言辭激烈。嘉靖六年(1527年),錦衣百戶王邦奇借事誣陷楊廷和、彭澤、費宏等,將興大獄。楊言再次抗疏,斥責王邦奇“心懷怨望,文飾奸言,詬辱大臣,熒惑圣聽”,世宗大怒,將楊言收押,并在午門親自審問。楊言備受刑訊,折斷一指,卻毫不屈服。世宗命下五府九卿繼續(xù)審議。但興大獄之事也不了了之。楊言被貶為宿州判官。遷溧陽知縣,歷南京吏部郎中。又因事謫守夷陵。累官湖廣參議?!?a target='_blank'>明史》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