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釋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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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二十一 義解科
姓陸氏。
吳郡著族。
丞相敬風之六世也。
祖昭尚書金部。
父遵散騎常侍。
超少以勤篤。
與同郡慧安友善。
游上京。
時旻法師。
講成實于靈基寺。
咨仰之至。
以夜系晝。
每撫髀嘆曰。
為爾漠漠生肇笑人。
又聞龍光寺僧整受眾請開演。
嘆曰。
柰何以七尺軀。
居人后耶。
因禮誦求加被。
令如旻。
事載旻法師傳。
頃之果若有所得。
獨語獨笑。
負氣凌俗。
及乎解析疑伏。
每無遺逸。
若遇機臨敵。
求相擊抗靡不應躡。
同寺道賁。
齒臘微長。
雖隨眾同學。
而性殊怠墮。
他日謂超曰。
我與卿優(yōu)劣何如。
超盱衡嘯傲而已。
所居墳典擁膝。
屏絕賓伴。
塵埃滿屋。
蟋蟀鳴壁。
中書郎里人張率咄曰。
能對此而無忤耶。
答曰。
吾政以此為樂耳。
時人高其放達。
平三十六。
以天監(jiān)初卒。
慧安卒于湘宮寺。
僅三十二。
嗚呼二人者。
志同學同出處同。
而壽亦差同。
惜哉。
續(xù)高僧傳·卷第六 義解篇二
釋道超。
姓陸。
吳郡吳人。
吳丞相敬風之六世也。
祖昭尚書金部。
父遵散騎侍郎。
超少以勤篤知名。
與同縣慧安早投莫逆。
俱游上京共契請業(yè)。
時旻法師住靈基寺。
值旻東講。
因共聽沙門法珍成論。
至滅諦初聞三心滅無先后。
超曰。
斯之言悟非吾師也。
見旻解冠一方海內咨仰。
輟寢忘味以夜繼晝。
但性偏躁銳不顧功少。
愿望已多。
每打髀嘆曰。
為爾漠漠生肇笑人。
又聞龍光寺僧整始就講說。
彌復勇嘆曰。
乃可無七尺。
何事在于人后。
惆悵疚心累日廢業(yè)。
因自懺悔求諸佛菩薩。
乞加威神令其慧悟如僧旻也。
事在旻傳。
遂勤劬苦至。
有頃洞澈終日熙怡獨語獨笑。
每言無價寶珠我今已得。
雍容高步負氣陵俗。
白黑改觀名架當時。
及至講說解析疑伏每無遺隱。
若復為賓雅伏意氣求相擊杭。
若遇機臨無不應躡。
同寺僧道賁。
年齒小大。
亦微向學方。
而性多怠惰未能剋己。
橫相陵罵。
超亦眄衡嘯嗷。
未之數也。
他日賁曰。
我之與卿誰相優(yōu)劣。
超曰。
若論年臘請以相寄。
胸臆之量未論先后。
時為直言。
自超處獨房屏絕賓倖。
內外墳典常擁膝前而手不釋卷。
加以塵埃滿屋蟋蟀鳴壁。
中書郎吳郡張率謂曰。
蟲鳴聒耳。
塵土埋膝。
能對此而無忤耶。
答曰。
時聞此聲足代簫管。
塵隨風來我未暇掃。
致忤名賓為愧多矣。
時人高其放達。
年三十六以天監(jiān)初卒。
慧安道人住湘宮寺。
探玄析奧甚有精理。
年三十二卒于住寺。
時以盛年俱卒。
楊輦同哀。
僧住力 朝代:隋末唐初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544—623 【介紹】: 唐僧。陽翟人,俗姓褚。避地錢塘縣,因出家焉。隋煬帝時居揚州長樂寺。嘗自竭資建塔造寺。隋末道俗流亡,誓以身命守護殿閣,寺賴以存。唐高祖武德六年,輔公祏起事,凡百寺觀??送江南,住力乃致書再請,愿在閣前燒身以留寺宇,公祏不許。乃積干薪自焚死。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十 利物科
姓褚氏。
其先河南陽翟人。
后有避地于吳郡之錢唐者。
子孫因家焉。
八歲入道。
有聞緇俗。
久之陳宣帝。
于京城之左。
造秦皇寺。
詔董工役。
至德二年。
充寺主。
陳亡徙居江都之長樂寺。
隋開皇十三年建塔五層。
金盤輝耀近遠。
十七年煬帝以晉王出鎮(zhèn)淮海。
委力總寺任。
乃復于丹陽龍光寺。
迎致梁武皇帝所得優(yōu)填王像。
王謐所得定光像。
中脩高閣。
旁挾二樓。
奉像其上。
宏壯顯特。
挺冠區(qū)宇。
大業(yè)四年。
益起四周齋房廊廡。
倉庫庖湢。
使凈侶游息無厭。
十年盡出己資。
購旃檀香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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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二菩薩。
并安閣上供養(yǎng)。
十四年。
隋室喪亂。
寇盜搶攘。
力則誓捐身命。
守護殿閣。
神堯受禪天下更始。
諸方版蕩。
而此等獨存。
武德六年。
賊帥輔公拓叛。
寺觀。
皆撤送江南。
力致書愿焚身以留室宇。
公拓不聽。
力謂弟子曰。
吾無量劫來。
積集貪愛。
不能捐舍軀命。
以報法恩。
今像欲濟江。
所不忍見。
可積薪自燒。
以供養(yǎng)之。
衣資什物。
并以施像。
必吾滅后。
像南還矣。
遽湯沐跏趺。
面西引火。
以至命終。
而身則合掌。
凝然不化。
多益以薪。
西后猥燼。
壽八十。
其年十月八日也。
既而像果南還。
門人慧安智頤等樹碑于寺之內。
東宮庶子虞世南文。
續(xù)高僧傳·卷第二十九 興福篇第九
釋住力。
姓褚氏。
河南陽翟人。
避地吳郡之錢塘縣。
因而家焉。
宿植勝因早修慧業(yè)。
甫及八歲出家學道。
器宇凝峻虛懷接悟。
聲第之高有聞緇俗。
陳中宗宣帝。
于京城之左造泰皇寺。
宏壯之極罄竭泉府。
乃敕專監(jiān)百工。
故得揆測指撝面勢嚴凈。
至德二年。
又敕為寺主。
值江表淪亡僧徒乖散。
乃負錫游方訪求勝地。
行至江都。
乃于長樂寺而止心焉。
隋開皇十三年。
建塔五層。
金槃景耀峨然挺秀。
遠近式瞻。
至十七年。
煬帝晉蕃又臨江海。
以力為寺任繕造之功故也。
初梁武得優(yōu)填王像神瑞難紀。
在丹陽之龍光寺。
及陳國云亡道場焚毀。
力乃奉接尊儀及王謐所得定光像者。
并延長樂身心供養(yǎng)。
而殿宇褊狹未盡莊嚴。
遂宣導四部王公黎庶。
共修高閣并夾二樓。
寺眾大小三百馀僧。
咸同喜舍畢愿締構力乃勵率同侶二百馀僧。
共往豫章刊山伐木。
人力既壯。
規(guī)摹所指妙盡物情。
即年成立。
制置華絕。
力異神工。
宏壯高顯挺冠區(qū)宇。
大業(yè)四年。
又起四周僧房。
廊廡齋廚倉庫備足。
故使眾侶常續(xù)斷緒無因。
再往京師。
深降恩禮還至江都。
又蒙敕慰。
大業(yè)十年。
自竭身資。
以栴檀香木。
模寫瑞像并二菩薩。
不久尋成同安閣內。
至十四年。
隋室喪亂道俗流亡。
骸若萎朽充諸衢市。
誓以身命守護殿閣。
寺居狐兔顧影為儔。
啜菽飲水再離寒暑。
雖耆年暮齒。
而心力逾壯。
泥涂褫落周匝火燒。
口誦不輟手行治葺。
賊徒雪泣見者哀嘆。
往往革心相佐修補。
皇唐受命弘宣大法。
舊僧馀眾并造相投。
邑室雖焚此寺猶在。
武德六年。
江表賊帥輔公祐。
負阻繕兵戈潛圖反叛。
凡百寺觀撒送江南。
力乃致書再請。
愿在閣前。
燒身以留寺宇。
祐偽號尊稱。
志在傾殄。
雖得其書全不顧遇力謂弟子曰。
吾無量劫來積習貪愛。
不能捐舍形命以報法恩。
今欲自于佛前取盡決。
不忍見像濟江。
可積乾薪自燒供養(yǎng)。
吾滅之后像必南渡。
衣資什物并入尊像。
泣服施靈理宜改革。
便以香湯沐浴加趺面西。
引火自焚卒于炭聚。
時年八十。
即武德六年十月八日也。
命終火滅。
合掌凝然。
更足阇維。
一時都化。
初力在佛前焚時。
群鵲哀鳴。
其聲甚切。
右繞七匝方始飛去。
及身沒后像果南遷。
殿閣房廊得免煨燼。
法寶僧眾如疇昔焉。
門人慧安智賾者。
師資義重甥舅恩深。
為樹高碑于寺之內。
東宮庶子虞世南為文。
今像還歸于本閣云。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568—636 【介紹】: 隋唐時僧。河南洛陽人,俗姓孟。年十五出家,為僧粲弟子。隋時,召住大禪定道場。入唐,太宗貞觀中,預宏文館論義,發(fā)言如流,大為太子所贊賞,遂以為普光寺主。有《十八部論疏》等。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十四 弘法科(四)
姓孟氏。河南洛陽人也。父皓仕隋臨淄令有治聲。隱士西門義以道自高。未嘗于謁。忽求見歸美焉。皓因出紹續(xù)績等諸子。使品目之。義曰。府君六子。皆偉器也。然其三季。必非世俗所可縻縶。蓋指凈土寺曠法師。及岳等也。 稟成論雜心于志念智通二師。復究攝論于道尼師。憚煩因入太白山。投慧安師。研精其指。后住京師明覺寺。閉門五載。無食息暇。自爾無小凝滯矣。至于外義伏文。非疏莫了。三藏所錄。并留南中。仍為賂遺啇賈。使必致之。果于廣州顯明寺得凱師筆跡。三藏口傳。俱沙論本。并十八部論記。顯明即凱師所住寺也。頓愜所懷。尋依安卒業(yè)于太白。安許之共給。綿歷歲敘。無所匱乏。時雖兇歉。德緒益進。俄謝安出山。安留之又二載。隋大業(yè)八年。召住大禪定道場眾時三百馀。皆以岳學無師授。未宜弘闡。有同德沙門法常智首僧辨慧明等。相與引重。而請焉。乃以三藏本疏。判通俱沙?;虺酹q未信。及舉綱頓網。宏密叵測。而諍鋒遽息。 。武德初。臥疾藍谷感化寺巖有乳泉。岳手承之??傻枚^曰。吾無以感之耳。方默念誦。輒沸觱間一日可得一升。以資飲食。疾良差。二年以三藏疏本。文句繁多??鞒刹?。合二十二卷。減疏本三分之二。以便觀覽。且著十八部論疏。行世。 貞觀初西域波頗三藏至京師詔翻譯。而岳亦有職。其間頗聞岳善俱沙而心疑之曰。此吾西國之極則者。今言其善。謬耳。間問以大義。則岳答如流。頗曰。智慧人智慧人。今上嘗延宗法師于宮集眾。立三宗義。而岳問以八正通局賢圣。宗無對。道士劉進喜創(chuàng)開老子。岳問。以道生一二徵據前后。道士但瞪目而已。岳戲曰。先生高視前彥。豈謂目擊取通乎。眾大笑。 六年八月。兄曠化。悲悼不自勝。或勸之裁抑。岳??淚曰。同居火宅。共溺愛流。生死未斷。何得不悲。八年秋?;侍蛹T碩德。于弘文館論義。岳慷慨談吐。特拔其類。太子顧曰。此法師為誰。左庶子杜正倫曰。大總持寺道岳法師也??偝謩t隋之禪定。太子曰。于寺何職。答曰。未也。太子乃曰。皇帝為寡人造寺。正將以收召名德。張大教法。而上人如此。其無職可乎。即屈知寺任允副。虛襟屢辭。不許。徙住普光寺。九年弟明略來省。固留之。略善涅槃。住東洛天宮寺。十年二月疾。太子醫(yī)饋相望。卒于所住寺。壽六十九。喪事取給太子家。令葬郊南杜城西隅。略既送葬歸。疚痛纏結。十二年卒。壽六十七。
續(xù)高僧傳·卷第十三 義解篇九
釋道岳。
姓孟氏。
河南洛陽人也。
家世儒學專門守業(yè)。
九歲讀詩易孝經。
聰敏強識卓異倫伍。
父皓仕隋為臨淄令。
治聲遠肅。
有隱士西門義者。
博物疏通肥遁巖谷。
前后令召莫能致之。
至是步自山阿來儀府舍。
謂鈴下吏曰。
西門義故謁。
遽為吾白。
即以事聞。
令素仰高風。
駭其萃止。
延席曰。
先生道扇三古德重四民。
何能輕舉。
義曰。
吾自弱歲隱淪。
于茲暮齒。
誠不欲干游人世。
抱誠棄智。
頃者吠聲既靜。
則良政字民。
五褲興謠兩岐成詠。
有欣美化。
故不以韜隱自私。
敢敘斯事。
令述其不逮。
問其治術。
對答若神。
情兼明舉。
乃命諸子紹續(xù)績曠岳略等。
列于義前。
令其顧指。
義曰。
府君六子。
誠偉器也。
自長而三。
州縣之職。
保家自若也。
已下之三。
其志遠其德高。
業(yè)心神道求解言外。
固非世局之所常談也。
曠年十七遂得出家。
操行貞固志懷明約。
善大論及僧祇。
深鏡空有。
學徒百數。
禪觀著績物務所高。
即洛陽凈土明曠法師是也。
岳十五出家。
依僧粲法師為弟子。
少樂學問經論是欣。
及具篇禁更宗律部。
指途持犯性不議非。
而體貌魁美風操高厲。
容止儼然不妄交于道俗。
后習成論雜心于志念智通二師。
備窮根葉辭義斯盡。
有九江道尼者。
創(chuàng)弘攝論海內知名。
以開皇十年至自楊都來化京輦。
親承真諦業(yè)寄傳芳。
岳因從受法。
日登深解。
以眾聚事擁。
惟其廢習。
將欲棲形太白服業(yè)倫貫。
時太白寺慧安者。
倜儻多知世數闊達。
方丈一字方寸千文。
醫(yī)術有工經道偏練。
日行四百相同夸父。
世俗所謂長足安是也。
岳友而親之。
便往投造告所懷曰。
毗曇成實學知非好。
攝大乘論誠乃清微。
而傳自尼公。
聽受又鮮。
今從物化精益無從。
中路徘徊伊何取適。
昔天親菩薩作俱舍論。
真諦譯之。
初傳此土。
情寄于此耳。
安曰。
愿聞其志。
岳曰。
余前學群部。
悉是古德所傳。
流味廣周未盡于后。
惟以俱舍無解。
遂豈結于當來耶。
安曰。
志之不奪。
斯業(yè)成矣。
后住京師明覺寺。
閉門靜故尋檢論文。
自讀其詞仍洞其義。
一習五載不出住房。
惟除食息初無閑暇。
遂得釋然開發(fā)了通弘旨。
至于外義伏文。
非疏莫了。
承三藏本義并錄在南方。
思見其言。
載勞夢寢。
乃重賂遺南道商旅。
既憑顧是重。
所在追求。
果于廣州顯明寺。
獲俱舍疏本并十八部記。
并是凱師筆跡。
親承真諦口傳。
顯明即凱公所住寺也。
得此疏本欣戴仰懷。
諷讀沈思忘于寢食。
乃重就太白卒其先志。
于即慶吊絕緒尋繹追功。
口腹之累惟安供給。
時谷食不豐菜色相顧。
安庶事經營令無匱乏。
綿歷歲序厥志彌隆。
內慚諸己。
乃謝安曰。
岳今至愚為累獨學成譏。
輒不量力欲悕非分。
一不可也。
食為民本名作實賓。
茍求虛譽遂勞同志。
二不可也。
斯過弘矣。
誠可退跡浮浮。
更勞重累。
則不可也。
安曰。
功業(yè)將成幸無異志。
嘉會難再無思別慮。
復延兩載方始出山。
乃以己所尋知。
將開慧業(yè)。
游諸講肆清論莫窮。
大業(yè)八年被召住大禪定道場。
今所謂大總持寺是也。
時年三十有四。
少齒登器莫匪先之。
此時僧眾三百馀人。
令聽風規(guī)互相推謝。
岳以后至名重學不從師。
雖欲播揚未之有許。
時有同德沙門法常智首僧辯慧明等。
并名稱普聞眾所知識。
相為引重創(chuàng)為請主。
岳撝謙藏器退辭師授。
徒累清言終慚疏略。
慧明等越席揚言曰。
法師何辭耶。
吾等情均水乳義結相成。
掩德移機恐爽靈鑒。
又人世飄寄時不再來幸不相累。
岳顧諸意。
正乃首登焉。
遂以三藏本疏判通俱舍。
先學后進潛心異論。
皆曰。
斯文詞旨宏密學爽師資。
縱達一朝誠自誣耳。
當伺其談敘得喪斯及矣。
岳自顧請主虛宗初無怯憚。
舉綱頓網大義斯通。
雖諍論鋒臨而響應隨遣。
眾咸不識其戶牖。
故無理頓聯辭。
由是名振學宗法筵繼席。
歲舉賢良推師有寄。
武德初年。
從業(yè)藍谷化感寺側。
巖垂乳水。
岳往承之可得二升懸渧便絕。
乃曰。
吾無感也。
故水輟流。
遂以殘水寫渧下瀅中。
一心念誦。
日取一升經六十日。
患損方復。
又至二年。
以三藏本疏文句繁多學人研究難用詳覽。
遂以真諦為本。
馀則錯綜成篇。
十有馀年方勒成部。
合二十二卷。
減于本疏三分之二。
并使周統(tǒng)文旨字去意留。
兼著十八部論疏。
通行于世。
以為口實。
又初平鄭國。
有宗法師者。
神辯英出時所異之。
皇上延入內宮立三宗義。
岳問以八正通局圣賢。
后責才施無言以對。
坐見其屈。
乃告曰。
京室學士談衒寔希。
三宗之大于何自指。
及高祖之世。
欲使李道東移被于鳥服。
度人授法盛演老宗。
會貞觀中廣延兩教。
時黃巾劉進喜創(chuàng)開老子。
通諸論道。
岳乃問以道生一二。
徵據前后。
遂杜默焉。
岳曰。
先生高視前彥。
豈謂目擊取通乎。
坐眾大笑而退。
故岳之深解法相。
傳譽京國矣。
至六年秋八月。
岳兄曠公從化。
悲痛纏懷。
徒屬慰曰。
人皆有死。
惟自裁抑。
岳捫淚曰。
同居火宅共溺愛流。
生死未斷何得不悲。
聞者議之。
以為善居道俗之間也。
貞觀初年。
有梵僧波頗。
在京傳譯。
岳為眾舉。
預其同例。
頗聞善于俱舍。
未始重之。
謂人曰。
此論本國學者之英華浮情。
不敢措意。
今言善者不有謬耶。
因問以大義并諸異論。
岳隨其慧解應答如流。
頗曰。
智慧人智慧人。
不言此慧吾與爾矣。
自爾情敦道術。
厚密加恒。
八年秋。
皇太子召諸碩德集弘文館講義。
岳廣開衢術。
延對諸賓。
酬接覆卻神旨標被。
太子顧曰。
何法師。
若此之辯也。
左庶子杜正倫曰。
大總持寺道岳法師也。
法門軌躅學觀所宗。
太子曰。
皇帝為寡人造寺廣召名德。
而此上人猶未受請何耶。
倫曰。
虞舜存許由之節(jié)。
夏禹順伯成之志。
彼乃俗流。
猶從矯逸。
況方外之士。
棄名之人。
臣輒從其所好耳。
乃下令曰。
今可屈知寺任。
允副虛襟。
岳動容辭曰。
皇帝深惟固本。
歸誠種覺。
所以考茲福地建此仁祠。
廣召無諍之僧。
用樹無疆之業(yè)。
貧道識量未弘德行無紀。
今蒙知寺任誠所不安。
愿垂含恕。
敢違恩旨。
屢辭不免。
遂住普光。
以貞觀十年春二月搆疾彌留。
諸治無效。
春坊中使相望于路。
遂卒于住寺。
春秋六十九。
皇太子令曰。
普光寺上座。
喪事所資取給家令。
庶使豐厚無致匱約。
仍贈帛及時服衣等。
俄而有敕。
復公給葬儀。
送于郊南杜城之西隅。
岳弟明略。
身長七尺三寸。
十九出家。
志懷遠悟容儀清肅。
特善涅槃。
學人從集有聲京洛。
住東洛天宮寺。
貞觀九入年朝奉慰。
時四海令達總集帝京。
惟岳及略。
連支比曜。
時共美之。
及事緣將了。
言歸東夏。
岳惘然曰。
吾同氣四人。
并先即世。
唯余與爾相顧猶影。
自曠師沒后。
心常怏怏。
恐藤鼠交侵欻然長逝。
異生難會可不思耶。
吾行年耄矣。
其能久乎。
集會又難。
爾其且止。
因斯便住。
恰至明春岳便辭世。
略之銜疚。
痛鐘纏結帶疾還寺。
以十二年卒于所住。
春秋六十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