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釋守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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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十八 攝念科(二)
姓常氏。
未詳何許人。
居岷蜀間。
嘿持金剛般若經。
晝夜不輟。
沙門守賢。
與鄰房。
偶夜坐不能寐。
聞隔壁聲。
若有二人相語者。
其一曰。
我受命攝洪正柰何其旁有善神擁護。
雖欲近傍。
不可得。
然而違限之罪。
其何計以免之。
其一曰。
我知免矣。
東門之地。
有姓名相類者。
今固民也。
且嘗為僧。
必將攝之以塞責。
既而皆寂然。
遽出門遍索。
無所見。
明日以語正。
復往東門訊常氏。
常氏之名洪正者。
果昨夜死。
始專業(yè)彌陀經。
至是亦改從金剛般若矣。
宋高僧傳·卷第二十四 讀誦篇第八之一
釋洪正。
俗姓常氏。
未詳何許人也。
居于岷蜀間蘭若。
往因有疾所苦沈綿從復平寧。
發(fā)誓恒誦金剛般若經。
日以二十過為準。
精持靡曠。
時鄰僧守賢夜坐見二鬼使。
手操文牒私相謂曰。
取攝僧洪正。
一使曰。
為其默念般若。
傍有大奇荷護。
無計近得。
又患責限遲延。
今別得計。
見有直府東門者。
姓常。
又與僧同名。
復曾為僧來。
供爾攝去以塞違殿也。
守賢聞之驚異。
且志其事。
明日密問門子常洪正已死。
守賢先持彌陀經。
后改業(yè)焉。
洪正后不測其終。
系曰。
寧有同名異實者可互死耶。
業(yè)不可移此。
可移也。
與其俗巫畫肖己形言可以代衰厄同也。
通曰。
琰摩王或是菩薩。
以同名善者則舍。
不善者攝之。
此或是罪霜倏晞正增年壽。
故得舍旃。
又其惡器方滿。
復當終期。
故斯取也。
茍以互實而取者。
行教化焉。
舍斯之外非常理所能知也已。

人物簡介

維基
孔聞謤(1593年12月7日—1645年?
),字玄伏,號觀生,一號觀我,山東曲阜人,孔子六十二代孫,屬息陬戶,同進士出身。
孔聞謤出生于萬歷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1593年12月7日),天啟元年辛酉科鄉(xiāng)試六十二名,二年(1622年)與族兄孔聞詩同榜考中進士,禮部觀政,四年授行人司行人,七年丁憂,崇禎二年補原職,四年考選,五年授又升任禮部主客司主事,六年升祠祭司員外,升儀制司郎中,崇禎七年(1634年)出任陜西參議,十三年升本省副使,改河西道,后丁憂回鄉(xiāng)。
順治元年(1644年)1644年,孔聞謤上書清朝攝政王多爾袞,說:“臣家的宗子衍圣公孔衍植已率領四氏的子孫告于祖廟,都遵循命令剃發(fā)。
但念在先圣孔子是典章禮儀的宗師,顏子、曾子、孟子三大圣賢共同興起和維護。
他們所制定的禮儀,沒有比冠服之禮更大的了。
先圣的章甫和縫腋,子孫世世代代謹守,所以從漢朝到明朝,各朝制度雖然有增減變化,但下臣家族服制卻三千年沒有改變。
今日一旦變更,恐怕皇上尊崇儒學重視道德的目的沒有完全達到。
是否應該蓄發(fā),以恢復先世的衣冠?
”清廷于順治二年十月戊申(1645年12月17日)下旨說:“剃發(fā)的嚴格旨意,違反的人絕不赦免。
孔聞謤上書請求蓄發(fā),已經觸犯了不赦的條令,姑且念他是圣人的后裔免去一死。
何況孔子是圣人中能適應時勢發(fā)展的人,孔聞謤像這樣違反法規(guī),玷污了他祖先的時中之道。
革去孔聞謤的官職,永不敘用。
”不久,孔聞謤就在家中去世。